臺電大林發電廠經理勾結廠商 護航標案收回扣羈押禁見
臺電大林廠郭姓經理2018年擔任工程師及課長時,涉嫌與廠商勾結、護航2標案,每標案收取55萬元回扣,事後遭檢調查獲。高雄地檢署日前傳喚郭男到案,見郭男仍不認罪,爲避免他串供滅證,向法院聲押獲准。(本報資料照片)
臺電大林廠郭姓經理2018年擔任工程師及課長時,涉嫌與廠商勾結、護航2標案,每標案收取55萬元回扣,事後遭檢調查獲。高雄地檢署日前傳喚郭男到案,見郭男仍不認罪,爲避免他串供滅證,向法院聲押獲准。
2022年雄檢偵辦某國營企業弊案時,發現臺電公司大林電廠人員涉及採購弊案,2018年郭男先後擔任工程師及課長,經手該廠勞務採購案,疑似在勞務採購標案中灌水、墊高底價,還護航協助洪姓廠商得標,每件標案事後收取55萬元回扣。
今年1月,雄檢指揮高雄市調查處執行搜索,並傳喚郭男、張姓承辦員、林姓承辦員、洪男等人到案,4人否認涉案,復訊後認定4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僞造文書等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當時張男、洪男2人遭羈押禁見,郭男、林男分別15萬和10萬元交保候傳
檢方查出,郭男於2018至2019年間先後擔任該廠工程師及課長,得知某廠商有意投標利潤較佳的勞務採購案,竟與該廠商約定以每件標案收取55萬元回扣爲代價,協助該廠商順利得標上開2標案後,再由廠商依約交付110萬元款項。
雄檢23日指揮調查局高雄市調處到郭男居所執行搜索,並約談相關人到案,郭男依然否認涉案,被檢方認定有逃亡、串證之虞,並有羈押之必要性,當庭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