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電:減煤決心不會改變

臺中電廠煤量大減近600萬噸

行政院13日宣告臺中市生煤管制自治條例牴觸空污部分條文無效,臺電表示,被中市府撤銷的中火電廠2、3號機組,將可及時抑注今年7月夏季供電穩定,而減煤四成已不再有法律強制拘束力,但臺電強調,減煤的決心不會改變。

臺電發言人徐造華表示,今年有通霄電廠345kV出口線路工程在5月將完工,可增加100萬瓩供電量,供電可更趨穩定,中火也將從今年10月起空污季後,執行更嚴格「擴大自主減煤計劃」,最多運轉機組不超過7部,且總髮電量不超過6部機滿載的330萬瓩,較過去空污季8部機的440萬瓩相比,等於減少2部機組發電量。

臺電補充,中火1至4號機空污改善工程已完成,5至10號機預計113年前完成,另中火新建2部燃氣機組已通過環評審覈,預計114年前加入供電,屆時4部燃煤機組轉爲備用,且最多啓用2部,全年使用時間不超過240小時,加上環保改善工程陸續完成,未來排放可望再較去年減少逾5成。

臺電高層指出,因生煤自治條例爭議引發社會紛擾甚至影響供電穩定,好在中央釐清此爭議,中火2號機與3號機可及時挹注109年夏季供電,臺電希望迴歸法治專業,讓此爭議就此落幕。

臺電強調,中火去(108)年用煤量僅1,264萬公噸,不僅遠低中市府核發許可使用量1,600萬公噸,且與當初自治條例訂定時,中市府要求中火需從2,100萬公噸,在109年「起」降至1,260萬公噸期待相比,僅差距4萬公噸,亦即臺電提前一年就幾近達成減煤四成目標。今年預估可降至1,260萬公噸以下。

另,臺電也在空品不良期間執行環保降載,今(109)年1至2月燃煤電廠降載減發度數超越去年與前年同期相較,1至2月燃煤電廠降載次數233次,減發度數22.24億度,超越去年同期20.17億度與前年同期的17.05億度。

徐造華強調,臺電會致力增氣減煤」的能源政策,去(108)年已獲得初步成果,燃氣與燃煤發電佔比首度黃金交叉,今年預計可繼續維持燃氣大於燃煤。

未來臺電將推動「短期降載、中期環保改善,長期新建燃氣機組」,加速推展興建室內煤倉,最快可提前兩年完工,不因室內煤倉條款宣告無效而有任何改變,兼顧穩定供電與環境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