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加強巡查易遭亂丟口罩地點 查獲可罰3600元

▲▼ 臺東加強巡查易遭亂丟口罩地點,查獲可罰3600元。(圖/臺東縣環保局提供,下同)

記者楊鈞典/臺東報導

新冠病毒疫情期間,民衆對於口罩需求使用量增加,爲避免任意拋棄口罩污染環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請各縣市加強針對口罩稽查作業,並定期回報稽查數量。臺東縣環保局除派員到易遭亂丟棄地點加強巡查,若查獲者第一次將開罰3600元,公共場所管理單位負維護責任,以及面臨處罰的情形

環保局指出,針對個人隨意棄置口罩的行爲,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進行處分,依據環保署函示2020年至2021年6月30日止將加重罰則,任意拋棄口罩第一次開罰金額提高爲3,600元,第二次再犯者可處6,000元的罰鍰,另各公共場所管理單位對該管場域有環境維護的責任,若於稽查時發現5個(含)以上遭棄置口罩的情形,未依規定清除者,亦可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處以罰鍰。

環保局表示,除了持續宣導也會加強巡查易遭亂丟口罩的地點,像是醫院機場火車站客運站商場等出入口,再次呼籲民衆共同遵守相關規定,尤其是使用過後的口罩切勿亂扔,保護好自己,就是保護到環境。若民衆有發現類似污染行爲,敬請檢具相關污染事實影片佐證資料進行檢舉,請使用以下多種管道提出陳情,公害陳情網頁https://ww3.epa.gov.tw、手機APP公害報報及環保局陳情專線0800-066-666或089-221999,環保局將派員前往稽(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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