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檢警醫「醫療暴力零容忍」記者會 強調3快原則

記者兆麟臺東報導

爲防制醫療暴力,維護醫療環境醫護人員執業安全,臺東地檢署與臺東縣警察局、臺東縣醫師公會,日前假衛生福利部臺東醫院門診大廳舉辦臺東地區「醫療暴力零容忍」聯合記者會,共同宣示對醫療暴力零容忍。

近年來發生多起醫院急診醫療暴力事件,造成醫護人員受傷或妨害執行醫療業務醫療法第106條於103 年 01 月 29 日修正新增第3項:「對於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時,施強暴、脅迫,足以妨害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30萬元以下罰金。」及第4項:「犯前項之罪,因而致醫事人員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臺東地檢署前於105年8月間與臺東地區各大醫院及臺東縣醫師公會召開防制醫療暴力座談會決議醫療院所若遇上暴力事件,除可先撥打110通報警方介入調查外,同時通知本署法警室,由輪值主任檢察官內勤檢察官第一時間介入指揮偵辦,地檢署將依法妥速偵查,雙方並建立醫療暴力案件專責聯繫窗口協力解決醫療暴力氾濫問題,提供民衆安全的就醫環境。

臺東地檢署將持續與臺東地區各大醫院加強合作,以「通報快、處置快、起訴快」原則,共同嚇阻急、門診暴力案件發生,以維護醫療環境與醫護人員執業安全及民衆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