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天強行登山中市要收搜救費 南投表態加入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中市政府首創臺中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只要在臺中轄區登山,都要強制保險,並帶手機方便定位;至於颱風天堅持上山因而受困,搜救時所增加的費用,也都要登山客自己吸收。對此,市長林佳龍7日表示,未來將透過中彰投苗區域聯合治理平臺,共同訂定自治條例,而目前南投已表態加入。

臺中市政會議昨天通過《臺中市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草案,未來臺中市將劃分爲一般管制與特殊管制山域民衆於兩種山域中從事登山活動,應攜帶具定位功能器材,若有違反可處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林佳龍指出,由於臺中山域與鄰近縣市接壤,希望鄰近的花蓮宜蘭新竹苗栗、南投等一起制定相關法規,也因此將藉由中彰投苗區域聯合治理平臺,協調周邊縣市共同制定相關條例,現今表態加入的有南投縣。林也呼籲,中央出面整合法令配套與單位協調等問題,並訂定全國統一規範,相信將有助於維護登山客與救難人員安全。

消防局長蕭煥章則指出,臺中市行政轄區山域,從100年統計至今5年期間共發生160件意外事故,包括墜谷19件、迷路或失蹤78件、高山症19件、疾病或創傷44件。其中,發生地位於雪霸太魯閣兩座國家公園內的就有92件。

蕭煥章強調,其中搜救難度較高、搜救時間長達3天以上的案件,雪霸國家公園有14件,太魯閣國家公園有8件。也因此自治條例針對海拔2500公尺等搜救難度較高的山域,劃定爲特殊管制山域;同時,颱風來襲時也將劃定警戒區,以優先急迫需施行地區納入此規範整合,希望有效減少山難意外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