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積電男女主管爆偷吃 牽手拍臀共喝一碗湯
臺積電男女主管爆出婚外情,男主管之妻發現丈夫放假不回家,而是直奔女主管住處。(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臺積電新竹廠主管郭男,被同在臺積電工作的老婆發現行爲怪異,找徵信社調查,發現他與大學學姊、臺南廠主管李女密切往來,郭男放假會直奔李女住處,兩人常一同用餐、態度親暱,會共喝一碗湯、互喂、牽手,郭男還會拍打李女臀部,兩人並一同出國、同房過夜。郭妻與丈夫離婚並向李女提告求償,臺南地院判李女需賠償15萬元。
根據判決書,郭妻與郭男2005年婚後育有2名子女,2人都在臺積電工作,而李女也在臺積電上班,還是郭男的大學學姊,3人皆相識。郭男數年前被調到新竹廠,平日住在新竹,而郭妻則與小孩留在南部家中。
郭妻指控,丈夫從2019年下旬就常說假日要加班而不回南部家裡,或是以要回新竹爲由提早離家,行爲可疑,便委託徵信社調查,結果發現丈夫一放假就直奔李女住處,2人一同外出有牽手、共喝一碗湯、互相餵食、拍屁股等親暱舉動,丈夫會在李女住處過夜,兩人還一同出國。
郭妻表示,與丈夫感情因此破裂,兩人在2020年4月離婚,向李女提告求償51萬元。郭男、李女皆否認有侵害配偶權行爲,辯稱牽手時間短暫,只是朋友間的嬉鬧;共喝一碗湯是因爲吃的是合菜,分食同一碗湯並不奇怪,郭男也沒有在李女家過夜。
臺南地院法官查看錄影光碟以及出入境資料認爲,郭男和李女頻繁互動至少1年,且去年1月就至少6次單獨待在李女住處,已經超越一般朋友的合理互動範圍,認定李女侵害配偶權,判賠15萬元臺幣。目前全案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