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積零廢中心商轉 環團不買帳
臺積電11月13日宣佈正式啓用零廢製造中心,環境部長彭啓明(左)與臺積電資深副總經理暨企業永續(ESG)委員會主席何麗梅簽下碳捕捉合作備忘錄。(柳名耕攝)
臺積電13日宣佈位在中科園區的零廢製造中心正式商轉,粗估每年有4萬噸減碳效益,並與環境部簽下碳捕捉合作備忘錄,將擴展到全臺23座公有焚化爐,不過環團不買帳,直指中科2期擴廠違法,應該要2次環評,臺積電必須提出更負責任的評估以及環境對策。
臺積電與供應鏈長春石化、誠信實業、立盈環保科技成立零廢製造中心,爲業界首座整合型資源循環場所,同時也是首座循環經濟示範中心;目前主要處理氧化矽污泥、廢棄異丙醇、有機溶劑熱、氟化鈣污泥。
臺積電指出,若以全廠區滿載計算,每年可減少臺積電13萬公噸廢棄物委外處理量,以環境損益計算,每年削減15億元環境成本,其中包括4萬公噸的減碳效益,相當於110座大安森林公園的負碳量。
臺積電臺中廠務處副處長丁瑞華透露,零廢中心在今年8月開始營運後,臺灣各晶圓廠的廢棄物都逐漸轉移到零廢中心處理,未來南科、高雄乃至海外有規模的廠區都會有零廢中心。
零廢中心也是臺灣第1個導入薄膜碳捕捉系統的示範場域,與環境部簽下碳捕捉合作備忘錄,環境部長彭啓明表示,未來碳捕捉技術將會應用在全臺23座公有焚化爐,目前正積極驗證碳盤查,預估每年可捕捉約2、3百萬噸的碳排。
臺積電將與環境部合作爲公有焚化爐導入碳捕捉技術,環境部長彭啓明更大讚臺積電提出領先業界的環保承諾,然去年通過環評審查的臺積電中科2期擴廠案,卻遭環團質疑造成大量廢棄物、高用水耗電及排碳,環境部竟依照已廢除作業要點允許該案不進行2階環評,實屬違法應予撤銷,去年提出行政救濟,今年11月13日在臺北高等行政法院開庭審理。環境部迴應,該案審查程序合法,亦經環委專業審查通過,環團有誤解。
臺大環工所兼任助理教授劉銘龍表示,考量國家2050淨零轉型關鍵戰略規畫到2030年每年捕捉利用封存174萬至179萬公噸二氧化碳,積極目標可達每年460萬公噸,建議比照歐盟與英國,評估立法要求火力電廠、焚化爐等須準備裝設碳捕存設備,並多方比較、測試,找出下一代焚化爐最佳碳捕捉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