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國小狠師凌虐弱勢童!逼吃臭酸餐禁上廁所 爛校長包庇拖3年

臺南議員林燕祝揭發臺南曾姓國小老師不當管教事件民事一審以侵權被判賠10萬元,家長黃偉哲市長陳情,請詳查曾姓老師還有沒有加害其他學生。(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市議員林燕祝再度揭發臺南國小老師不當管教案單親弱勢小榮」和同儕,被一名曾姓老師長期延誤用餐或強迫灌食,甚至不讓學童洗手間教育調查迴文查無此事,導致家長刑事敗訴,後在新校長協助查到新事證,民事以曾老師侵權行爲判10萬元,家長並向黃偉哲市長陳情,請詳查是否有其他學生受害。

林燕祝指出,這次揭發的國小老師不當管教事件,猶如獲20年資深優良教師獎國小張老師的翻版,該名國小曾姓老師常遭家長投訴不當管教,督學也訪視,無奈學校未積極介入處理,曾姓老師轉到B校,從2017年9月起2018年5月,曾老師不讓弱勢且單親高年級學生「小榮」吃飯,中餐放在桌下豆腐食材出現酸味才讓孩子吃,也不讓他上洗手間,1個下午只能上1次,他的同學則是被架起來強迫餵食。

林燕祝說,曾老師的不當管教經其小榮母親鍥而不捨地追查,和新校長秉公處理全案經臺南地院一審民事判決賠償。判決書指出,曾老師卻有延誤小榮用餐,該行爲侵害小榮的自由、學習權、人格發展權且情節重大,曾老師也確有在小榮同儕面前,對小榮口出「你是學習障礙,需要別人這樣對待你嗎?」、「上課輔,是浪費國家資源」,侵害人格發展權、名譽權情節重大,且經常禁止小榮參與聯課活動課程的行爲,已侵害小榮學習權,且屬情節重大,一審判曾老師賠償10萬元。

林燕祝表示,有教無類是教育原則本體因材施教是教育原則的實踐,曾老師一再歧視出身於單親且弱勢家庭的學童,只關愛成績優秀的學童,利用喜歡的學童管理欺壓其他學童,因爲學校提供事證不足,家長提起刑事告訴敗訴,換了新校長才贏得民事一審官司,曾老師被以侵權行爲判賠10萬元,現在曾老師轉至C校任職,是否有不當管教,請教育局查明,不能讓不適任老師就到其他學校任職,爲了規避責任維護校譽,很多的時候傷害的不只是加害人,更多的是袖手旁觀的體制

林燕祝詢問黃偉哲,曾老師是一位適任教師嗎?受害學童家長現在要向市長陳情,請問市長是否願意接受陳情並立即查辦?黃偉哲表示願意詳察,並立刻接受受害學童家長陳情。

臺南市教育局指出,有關議員指陳臺南市某校曾姓教師疑似不適任情事,教育局表示,該師於2018至2019年間確有違法處罰之情事,當時已核予申誡2次並考列考績乙等,同時要求參與正向管教研習,提升班級經營與學生管教技巧。本次,議員指出該師仍有其它違法處罰事證,該局於接獲具體陳情後,即指示學校依法啓動調查並進行各項通報作業,若案件查覈屬實,將啓動不適任教師評議程序全力爲學生受教品質及學習環境把關,同時也將追究本案轄管學校當時處置情形,倘有違失事項,並將予以行政處分

針對校園體罰事件,教育局嚴正表示,將秉持不隱匿、不包庇、不拖延,有案即查,屬實即罰的「三不一有」原則積極查處,經調查相關情事後,若確認屬實者,將予以嚴懲,如果情節嚴重時,將啓動不適任教師評議程序,以確保教育人員素質,全力與學校共同建構友善教學環境,提供學生良好的學習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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