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捷運開工年分攤328.7億 市府擬發行公債 議員憂債留子孫
臺南市議會臨時會11日進行《臺南市公債發行自治條例》專案報告時,市府財稅局長李建賢(左)強調,公債自治條例只是讓市府取得發行公債的法源依據,發行時仍需考量實際狀況。(洪榮志攝)
臺南市政府近年積極減債,但債務利息卻不減反增,面對未來臺南捷運4條路線陸續開工,每年分攤金額高達328.7億元,市府計劃比照其他5都發行公債籌措財源,力拚此次市議會臨時會完成《臺南市公債發行自治條例》三讀。不過,市議會11日專案報告時,多位議員卻砲聲隆隆,擔心此舉將「債留子孫」,要求公債金額不得超過法定舉債上限的1/2。不過,市府財稅局長李建賢強調,公債自治條例只是讓市府取得發行公債的法源依據,發行時仍需考量實際狀況。
李建賢表示,臺南市2019年公共債務605.69億元,銀行借款利率0.435%,債務利息3.36億元;儘管市府積極還債,卻因利率不斷上揚,2023年的公共債務減至494億元,銀行利率1.765%,債務利息卻增加到6.23億元。
市府爲減輕債息負擔,有意發行公債來取代向銀行借款,李建賢指出,以市府建設需借款100億元來看,如果向銀行借款,一年利息費用約1.75億元,但若發行利率1.25%的公債,一年利息費用1.25億元,加上發行成本700萬元,合計1.32億元,一年可節省4300萬元。
李建賢還認爲,目前其他5都都已經制定公債發行自治條例,《臺南市公債發行自治條例》草案與其他5都的自治條例大同小異,只是讓市府取得日後可以發行公債籌措建設財源的法源依據,一旦銀行利率比公債利率更低時,就不會發行公債,希望此次臨時會能夠完成三讀程序。
不過,與會的市議員們都擔心發行公債會債留子孫,議員蔡育輝要求公債發行總額度,不得超過市府法定舉債上限的1/2;對此,主席楊中成也做成此項決議,並要求市府參酌相關議員的建議後,裁定將草案送交法規委員會討論。
針對債留子孫問題,李建賢強調,根據《公債法》的規定,各級政府舉借公共債務時,應以調節資本支出爲目的,因此臺南市未來發行的公債,也都會用在捷運、社宅等各項市政建設上。鑑於各項建設金額龐大,部分仍需以舉債支應,但因建設完成後可以帶動地方發展,並創造周邊稅收,從長遠來看,不僅可以替後代子孫種下建設,也可培養穩定財源,議員們不必太過擔心。
財稅局說,臺北市爲蓋捷運已發行社會責任債券25億、75億元;高雄市蓋捷運也已發行綠色債券25億元;至於新北市擬發行永續債券100億元蓋捷運、社宅;桃園市也計劃發行永續債券60億元興建捷運、社宅。臺南市明年的法定舉債上限1786億元,扣除公共債務494億元,可舉債空間還有1292億元,但因未來4條捷運開工後,每年分攤的用地費及非自償工程款高達328.7億元,考量銀行利率居高不下,發行公債將可減輕市府債息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