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亂象 排黑條款管不到
(圖/本報系資料照)
民進黨「臺南演義」再起,這次臺南市議會議長的角逐,由郭再欽力挺的邱莉莉對決從民進黨脫黨的郭信良,民進黨副秘書長林飛帆則公開表示「議會不該成爲郭再欽或郭信良的禁臠」,言下之意兩「郭」都不是好人。
民進黨大敗後,想拿「排黑」洗形象。從憲政理論上說,「更生人」也是中華民國公民,也有選舉權跟被選舉權;而在實務上,存在灰色空間的經營者,藉由選舉時出錢出力,與政治人物建立某種程度的共生關係,這是過去不分黨派的共業。
現在行政院要推出「選罷法排黑條款」,說有四大類型前科者,終身不得參選云云,其實是出於政治動機,誰敢反對誰就是「黑道同路人」;而國民黨則反過來加碼,不但公職,黨職也不能有黑道,看民進黨敢不敢跟。
說實在,只針對公職候選人「排黑」,充其量只是「鋸箭法」。要討論「黑金」,必須要先定義「黑金」,是隻要有前科就是「黑道」,還是有繼續作奸犯科的纔是「黑道」。
根據監察院糾正文,郭再欽經營的明祥馨企業,在2011年4月取得再利用機構資格後,屢屢違規將爐碴置於廠外空地,而臺南市府坐視不管,迄2015年間仍未能詳查該公司將爐碴填埋於學甲區多筆土地。甚至直到2019年4月25日,臺南市府環保局接獲里長陳情大灣段農地填埋爐碴案件時,還未積極辦理。
郭再欽身無公職,爲什麼能夠得到臺南市府如此的「禮遇」?當然跟他與權力的友好脫不了關係;而再嚴格的選罷法排黑條款,也影響不到「郭再欽們」。因此就算在臺面上禁止了黑道,躲在「白道」後面的黑道如何防範,這纔是臺灣民主真正的難題。
經濟學說:「有需求就會有供給」,只要存在灰色空間需要公權力的庇護,政治人物用權力換取利益的誘因就會永遠存在,「黑道」只是介面之一,而不是權力者不法的必要條件。現在民進黨把焦點放在「黑道」、「前科」,其實是把注意力轉移到很表面的地方,而忽略本質的問題。
民主的權力制衡,原本的設計是,就算行政權有庇護不法的情事,理論上司法可以挺身而出,監察院可以糾舉彈劾,媒體可以評論監督。但這些制衡機制存在的前提是,「獨立」機關要夠「獨立」才行。否則瓜田李下,雖至公亦不公,雖無私亦有私,外界無從得知有沒有政治動機。
民進黨在臺南完全執政,臺南市議長之爭,本質上是民進黨內部派系的競爭,但這個內部競爭卻連動着檢察權、監察權、媒體、中執委、中評會,這纔是最讓人憂心之處。
林飛帆說「臺南亂象是集體鄉愿忍讓的結果」,這不在話下,但也只是一種選擇性的道德勇氣。林飛帆真正應該呼籲的,是如何確保司法的中立,檢察的中立,監察院的中立,NCC的中立,然後才能夠真正重建政府的被信任度。(作者爲自由撰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