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某幼兒園隱匿疫情 市府罰13.5萬元

臺南市衛生局針對某私幼隱匿疫情,今天開罰13萬5000元罰鍰。(臺南市政府提供/曹婷婷臺南傳真)

臺南市六甲區某私立幼兒園上月26日有學生確診,園所未依規定第一時間通報及宣佈停課,園所「隱匿確診者前一天有到校」,造成疫情擴散,擴及20多人染疫,臺南市長黃偉哲上週即表明將嚴懲,衛生局依傳染病防治法,針對該園所未停課、規避疫調,分別開罰1萬5000元及12萬元,共開罰13萬5000元罰鍰。

臺南一名家長本月6日晚間於臉書社團「爆怨公社」控訴小孩就讀的幼兒園隱匿疫情,害人染疫。該名家長說,相較其他幼兒園一有確診病例,全校就停課清消,反觀自己小孩的幼兒園,同班同學確診,園方第一時間不是停課清消,而是假裝沒這事,還隱匿確診者前1天曾到校,該生確診隔天,全校師生仍繼繼上課。

經教育局調查,該家幼兒園4月26日傍晚接獲衛生單位通知有1名學生確診,衛生所要求園方需匡列密切接觸者名單及通知學生停班課,但幼兒園未依規定於第一時間停課,隔天還讓學生到園上課,28日才停課,已違反防疫規定。

黃偉哲也呼籲,學校及家長應共同攜手落實防疫,也請業者應隨時更新防疫資訊,倘違反上開校園防疫措施,包括隱匿、未落實疫調等,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相關條文規定裁罰。

衛生局說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5月8日放寬校園、幼兒園匡列原則,然而,在此之前,據教育局4月12日公告,臺南市所屬學校因應COVID-19實施暫停實體課程標準,班級有1名師生「確診」,該班暫停實體授課10日,且確診者曾接觸班級、社團、搭乘交通車、同住宿舍等人員的班級,被匡列篩檢者結果未確認爲陰性前,暫停實體授課2日。

經調查,該所私幼已明確違反相關規定,衛生局今天依傳染病防治法第43條第2項、第37條第1項規定,分別裁罰12萬元、1萬5000元,共計13萬50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