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嚴格執行防疫措施 交通局稽查公車場站民衆均戴口罩
▲臺南市交通局派員至11處公車場站、轉運站等稽查業者防疫工作執行情形及各主要轉運場站稽查,確保業者、乘客皆有遵守防疫規定,配戴口罩。(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市政府自8月17日開始,正式公告「8大類場所」應配戴口罩之防疫措施並訂定相關罰則,其中大衆運輸場站及車廂屬於受規範之場所,交通局派員至臺南市11處公車場站、轉運站等稽查業者防疫工作執行情形及各主要轉運場站稽查公車內乘客戴口罩狀況,確保業者、乘客皆有遵守防疫規定配戴口罩。
爲了維護臺南市民生命安全,市長黃偉哲特別指示交通局對大衆運輸場站的防疫工作應更加重視。交通局局長王銘德表示,由於公車場站與車廂內人潮衆多且流動頻繁,乘車過程必然會密集接觸不特定對象,乘客常在匆忙趕車時就會忘記要戴上口罩而曝露於感染風險之中。
本次稽查重點包含場站大門口、公告欄是否張貼防疫措施公告、遇有未戴口罩者是否有適時提醒勸導。希望透過稽查方式提醒客運業者協助宣導共同防疫,並呼籲乘客候車、乘車時應主動配戴口罩,遇有勸導時請民衆配合,避免遭受裁罰。
臺南市公共運輸處長吳俁之表示,目前稽查客運業者及乘客時,尚未發現違規或不配合之狀況,未來公共運輸處將不定時派員稽查,遇到違反規定不配合的民衆,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移送衛生機關處以新臺幣3000以上15000元以下之罰鍰,請民衆搭車時務必配合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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