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體3違收停車費 被要求拆除

吳姓男子強佔體3用地違法民衆停車費議員洪玉鳳(前左二)、蔡淑惠(前左三)昨會同相關單位前往現場會勘。(黃文博攝)

臺南市府旁的體3用地,去年底起遭吳姓男子用貨櫃屋佔用,並違法向民衆收費,連分局長、法官都被收50元停車費,雖有民衆多次舉發,市府各單位竟互踼皮球,議員昨天召集市府各單位會勘,決議8日要將貨櫃屋拆除。

位於中華西路永華路附近的體3用地,去年底開始,有60多歲的吳姓男子,竟搬來一個貨櫃屋擺在汽車入口處,並設停車收費招牌,強行向前往該處停車民衆收費,有分局長和法官均曾被收費50元,有民衆投訴,但吳男竟拿出清朝的地籍資料,說這片土地是他的祖先所擁有,市府一直無法處理。

昨天下午,市議員洪玉鳳、蔡淑惠召集包括市警二分局、財政處,工務局教育局國稅局等單位前往現場會勘,但業者事先風聞,已關閉收費亭,不過門旁還貼有國稅局的營業稅單,且透過玻璃窗,仍可見到桌上還散置收費收據本及相關用品

洪玉鳳指出,吳某從10年前,即佔用府前路的公有地當私人停車場收費迄今,去年底又變本加厲,連佔地數公頃的體3用地都說是他的祖先所擁有,還公然將市府豎立的公有免費停車場立牌,改貼私人收費停車場的海報,還標示:「可計時,一小時20元,計次一次50元,可停5小時」。

洪玉鳳表示,很多吃過虧的受害民衆,拿着收據向她陳情,她多次請市府相關單位處理,業者卻置之不理,不僅強調調該地是其先祖所有,還公然斯毀貼在貨櫃收費亭的公告單,實在目無法紀。

財政處昨天在現場重申,體3用地是臺南市政府所有,目前是體育管理,國稅局則解釋收費亭張貼的營業稅單,主要是有營業行爲即要課稅,與業者是否佔用無關,亦不代表納稅行爲即爲合法使用,警方也將吳某依竊占罪嫌移送法辦,昨天會勘後,敲定由體育處發文函請環保局負責拆除收費亭,並於3月8日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