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正副議長賄選案法院開庭 10被告全盤否認犯行
臺南市正副議長賄選案,臺南地方法院首度召開準備程序庭。結束後,議長邱莉莉步出法庭時表示,「相信司法會還我清白」。(洪榮志攝)
臺南市正副議長賄選案,臺南地方法院法官林嶽葳今天首度召開準備程序庭,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等10名被告,在合計20名辯護律師的陪同下出庭應訊。經過冗長的庭訊,10人不僅全部否認檢方的起訴事實,甚至對於檢方出證的通訊監聽譯文、關係人及證人證述,也質疑是否具有證據能力。法官諭知5月30日下午2點30分續開準備程序庭。
2個多小時的庭訊結束後,邱莉莉步出法庭時表示,「我尊重司法,但我相信司法會還我清白,謝謝大家的關心。」
此案檢方偵結起訴的10名被告,分別是邱莉莉、林志展、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臺南市無黨團結聯盟顧問楊志強、無黨籍臺南市議員黃麗招、國民黨臺南市議員李文俊及李鎮國、李鎮國妻子高玫仙、臺南市政府地政局約用人員黃怡萍等10人。
其中,邱莉莉、林志展、楊志強、郭再欽被控對國民黨臺南市議員方一峰行求、期約賄賂;邱莉莉、林志展、黃怡萍、郭再欽、林士傑被控恐嚇方一峰;邱莉莉、林志展、郭再欽、李文俊、黃麗招、黃怡萍被控對李鎮國行求、期約賄賂;李鎮國、高玫仙涉嫌期約收受賄賂。
審訊中,邱莉莉強調,「我沒有賄選」;她的辯論律師葉雅萍、蘇清水除質疑,檢調從去年9月至今年2月對邱莉莉通聯監聽的合法性之外,還強調邱爭取非民進黨議員的支持,完全是政黨協商,並無期約行賄;且邱也沒有參與恐嚇方一峰之事。
林志展的律師葛光輝也說,檢方起訴的相關供述、通聯記錄,均與林志展無法勾稽;林在民進黨團推舉支持李文俊擔任副議長,也並非不正利益,更沒有參與恐嚇方一峰。
郭再欽的律師蔡宜均、謝育錚認爲,此案起因於過去民進黨內部有人跑票,邱莉莉希望尋求第三方結盟,有助於議事和諧,政治結盟是客觀事實,請法官考量政治利益不等於賄選。針對郭再欽對楊志強說的「摘一二個議員」,只是輔選用語,並非行賄的犯意聯絡;林士傑恐嚇方一峰,也與郭無關。
楊志強的律師蕭乙萱、周章欽認爲,楊志強與前議長郭信良關係友好,不可能只因郭再欽一句話,就幫忙行賄方一峰;起訴書中也沒有邱莉莉、林志展與楊志強有任何聯繫的事證。
李文俊的律師彭大勇指出,李文俊與邱、林單純是政治結盟關係;黃怡萍的律師謝以涵、蘇文奕表示,黃怡萍是李文俊的遠房表妹,政治結盟在所難免,並非不正利益交換。
黃麗招的律師莊美貴、林石猛說,檢方以李鎮國、高玫仙的自白指控黃行賄,並無其他補強證據,不能當成唯一證據。林士傑的律師吳嶽輝、蔡淑文強調,林士傑與方一峰對話時,並無兇惡口吻,要求申請其他證據調查。
李鎮國、高玫仙的律師江信賢認爲,李鎮國與李文俊交情好,早就決定支持李文俊,根本不需要期約行賄;更何況,如要行賄就該立即給,那有期約4年以後的事?至於高玫仙更因沒有投票權,根本沒有違反選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