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大創新服務 NCC出手惹議
NCC針對臺灣大旗下臺灣大寬頻去年在花蓮推出「花蓮好好看」服務,提出三要件作爲「釐清」該服務是否屬於有線電視規管範圍。NCC16日並針對此召開「花蓮縣新型態影音服務之服務屬性及規管方式」公開說明會,不料與會學者專家及產業界代表一面倒要求NCC「要開放,不要管更多」。
臺灣大旗下臺固媒體去年9月透過向臺固租用網路、在花蓮經營臺灣大寬頻「花蓮好好看」服務,NCC認爲該服務究屬有線電視或OTT TV服務有待釐清,併爲此歸納三條作爲,認定是否屬有線電視服務,包括,專屬機上盒與單一有線網路業者進行綁定或促銷搭售、提供服務含有相當於有線廣播電視基本頻道數量的頻道組、以及須透過業者所提供的專屬機上盒才能看提供的頻道服務。
若同時具備三條件,將被視爲有線電視服務,必需依有廣法提出經營許可的申請。
16日主持該說明會的NCC處長王德威總結各界說法表示,所有發言只有一個共通點,就是要求「要開放,不要管更多」,沒有聽到有線廣播電視法可以管更多的發言。
他說,OTT TV是一種呈現影音的型式,OTT TV跨過中間那一層直接跟消費者接觸,而中間有一塊蠻具創新的環境,這環境是否有值得關心的議題?是另一部法可以討論的。
臺灣固網副總李南玫表示,臺固及臺固媒體在去年9月間在花蓮做寬頻網路的建設,同時推出固網寬頻服務,在涵蓋可達的範圍內主推60M以上至1G的高速上網服務。考量在寬頻網路技術如此成熟的基礎建設層上,如何利用高速的流量去提升消費者加值應用的服務體驗,於是引入串流視訊盒、盒內承載着如民視四季線上、LINE TV、HBO GO、KKTV及myVideo等多家OTT業者。
李南玫強調,NCC在去年發佈的傳播政策白皮書六大施政願景,就包括促進符合數位匯流轉型的「基礎建設」,以及符合公平有效競爭與產業創新要求的「視聽平臺」,之前NCC對於中華電信IPTV以開放平臺方式經營,認定爲非屬有線電視業者,亦允許中華電信組合頻道,如今業者以類似中華電信的IPTV的營運模式,卻被NCC以三條件檢視是否爲有線電視業者,何況三條件也超越了NCC過往界定有線電視服務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