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大佔用頻譜 NCC三度開罰

臺灣大哥大佔用超額頻譜不願如期歸還,遭NCC三度開罰,14日再度開出300萬元罰單。(臺灣大提供/黃琮淵臺北傳真)

沒在怕!臺灣大哥大合併臺灣之星,霸佔超額頻譜不願歸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14日三度開罰,又開出300萬元罰單,並要求裁處書送達次日起的3日內改正。臺灣大因爲此案已被累積開罰960萬元,然對比臺灣大上半年稅後淨利高達62億元,可說是無關痛癢,也讓外界質疑NCC除了罰錢,是否已拿臺灣大沒轍。

臺灣大因合併臺灣之星,致1GHz以下有10MHz超額頻譜,依法要在今年6月底前交還,不過臺灣大以整並不及,加上正在行政訴訟爲由,迄今仍不願歸還頻譜,NCC在7月中認定臺灣大未改正超額頻譜,已連續兩次開罰300萬元,14日再開出第3張300萬元罰單,加上違反行政執行法的怠金,累積開罰960萬元。

「看起來是沒在怕!」業界指出,就算NCC每週都罰,一年頂多罰1.5億元,對照臺灣大上半年大賺62億元,這筆錢九牛一毛,而臺灣大也吃定NCC除了罰錢,拿不出實際作爲,更不敢輕易廢除其網路設置計劃,網路若斷掉,民怨恐燒向NCC,反而讓NCC更站不住腳。

業界分析,臺灣大若知無法歸還頻譜,當初就該拒絕合併,但臺灣大急着並臺灣之星,所以就先同意NCC的要求,如今「生米煮成熟飯」,也不可能要求兩公司再拆分,臺灣大作法就是以拖待變,反正拖一天、是一天,加上NCC人事案也卡關,很難拿出強力手段。

NCC主秘黃文哲表示,自上次裁處後,持續查測臺灣大基地臺使用頻段,確認仍有部分基地臺使用頻率未符合網路設置計劃,不過NCC委員會審酌臺灣大辦理基地臺縮頻作業進度已大幅提升,有改正意願,因此第3次裁處金額仍維持300萬元,沒有再增加,但強調屆期未改正,仍得按次處罰或廢止審驗合格證明。

黃文哲表示,臺灣大說先前還有約1000臺待改善,現剩約400臺,不過NCC不是看數量,而是有無使用超額頻譜,既然剩下約400臺,應該就要儘快改善完畢。至於行政訴訟進度,因法院希望雙方和解,NCC內部還在評估,但這和臺灣大未符合網路設置計劃是兩回事,呼籲臺灣大不要混爲一談、當作和解籌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