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譜超標爭議 NCC:臺灣大將依附款變更
超標頻譜議題,從臺灣大宣佈合併臺灣之星、遠傳合併亞太電信之後,就成爲五家電信商角力的焦點,此次臺灣大向NCC申請相關計劃變更內容,NCC認爲,臺灣大在變更計劃書內容載明將依據NCC的附加條款處理1GHz以下超標頻譜,因此覈准相關計劃變更申請。然而,臺灣大並未說明要以那一種方式如何處理超標頻譜。
臺灣大於今年3月底以合併案附附款,造成合併案綜效損失,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市場評析,若法院無法在2024年6月之前做出判決,臺灣大是否仍依規定於2024年6月底之前繳回、轉讓或交換超標的頻譜,將備受矚目。臺灣大主要在黃金頻段1GHz以下超頻10MHz。
臺灣大7日迴應,由於改正期限爲明年6月30日,目前向NCC申請的相關變更計劃書內容,是依附款內容規劃,臺灣大強調將以兼顧各方利害關係人權益,並提供用戶最佳網路體驗爲前提處理頻譜議題。
臺灣大已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對NCC提起行政訴訟一案,是否影響頻譜改正?NCC發言人翁柏宗表示,這是兩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