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區美體小舖創辦人就診猝死 醫美診所人員判刑出爐
「美體小舖」臺灣區創辦人黃慧娟前年到醫美診所就診後突然昏迷,送醫急救約70天死亡,黃的兒子曾姓男子提告向診所求償,法官判賠371萬多元(示意圖,達志影像)
「美體小舖」臺灣區創辦人黃慧娟前年到醫美診所就診後突然昏迷,送醫急救約70天死亡,檢方起後,臺北地方法院依違反醫師法判決診所傅姓負責人及林姓護理師2年8月、2年6月徒刑,另犯僞造文書罪各判刑3月。可上訴。
黃慧娟1988年引進英國保養品牌「THE BODY SHOP」,被媒體稱爲臺灣美容界教母。她的兒子曾男提告指控,診所傅姓負責人及林姓護理師沒有醫師執照,卻在2020年起陸續對黃女施以埋針及施打肉毒桿菌及舒眠麻醉等侵入性醫療美容行爲。
黃女在2021年7月23日再次到診所時,傅及林在無醫師在場指示的情形下,共同對黃女進行侵入性醫療美容行爲,致使黃女在診所倒地無呼吸心跳,送醫後呈現植物人狀況,同年9月30日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