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稅籍者 五月要報綜所稅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指出,依照所得稅函釋規定國人涉及三種情況將列爲臺灣稅籍,包括在臺灣有戶籍且居住滿31天、在臺居住未達31天但經濟重心在我國、無戶籍但居住滿183天,皆會被視爲我國稅籍,五月需申報綜所稅。

外籍人士則分爲兩種,若在臺滿183天則屬於我國稅籍、應申報繳稅;但如果是在臺居住未滿183天、則爲他國居住者,不用申報綜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