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之恥!「臺版陳同佳」跑到香港搶名錶 一審重判10年10月

▲檢警查扣林湯駿犯罪所得270萬餘元、勞力士手錶4支、PRADA等各式名牌包、TIFFANY項鍊、玉珮、墜子等贓物 。(圖/資料照/記者白珈陽攝)

記者白珈陽/臺中報導

臺籍男子林湯駿於2019年10月間,在香港持空氣槍搶走市值389萬元的2支勞力士手錶,潛逃回臺後被捕,被稱爲「臺版陳同佳」案,偵查期間雖香港特區政府拒絕司法互助,仍被臺中檢方依強盜罪起訴,臺中地院27日依加重強盜罪將他判刑10年10月,並沒收犯罪所得,可上訴。

此案發生時,香港正處「反送中」抗議聲浪之際,林湯駿於香港犯下搶案後回臺,被香港政府大做文章,宣揚「送中」法案的重要性,亦被稱爲「臺版陳同佳」案。

臺中市民林湯駿(29歲)2019年10月前往香港,先至旺角一家模型槍店,購買仿真的Glock 17黑色空氣槍,翌日中午持槍到尖沙咀麼地道「經典時計」錶行,假扮顧客欲購買港幣99萬元(約臺幣389萬元)的勞力士手錶兩支,見男店員站在門口,拿出預藏槍枝強取手錶,逃出店外後,與店員發生扭打,途中空氣槍掉落在地,林隨即逃逸,隔天搭機返臺。

臺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彥良指出,我國檢警以電話、社羣網站訊息、電子信箱等多方管道連繫被害人,卻遭「掛電話」、「已讀不回」等不明原因無法聯繫,偵查過程中,香港錶行被害人「消極不配合」,增添偵查困難。

▲臺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彥良。

臺中地檢署指揮刑事局中打,於11月11日在林與女友的住處將他逮捕到案,並查扣犯罪所得270萬餘元、勞力士手錶4支、PRADA等各式名牌包、TIFFANY項鍊、玉珮、墜子及林嫌座車BMW一臺等贓物,臺中地院聲請羈押獲准,臺中地檢署指出,依刑事訴訟法與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設籍臺中市的林湯駿在香港犯下最輕本刑3年以上之罪,適用我國刑法規定,臺中地檢署句司法管轄權。

▲檢警查扣林湯駿座車BWM一輛。

臺中地院27日依加重強盜罪將他判刑10年10月,並沒收犯罪所得,可上訴;林湯駿辯護律師表示,將等收到判決書,再決定是否提出上訴,而林以姑姑過世、父親生病要開刀,經醫師評估只剩1至2年壽命須照顧爲由,聲請交保,目前由合議庭評議中。

另外,林湯駿還涉及日本與新加坡錶行搶案,但我方無審判權,加上林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此部分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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