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囂張! 臺北地檢外砍人 二審判決出爐

前年臺北地檢署門口發生鬥毆砍人事件,臺灣高等法院意圖供行使之用而攜帶凶器及危險物品,在公共場所聚集三人以上,下手實施強暴罪,將主媒伍文傑、周紘瑋各判囚1年。(本報資料照片)

前年臺北地檢署門口發生鬥毆砍人事件,檢警調查發現是因吳姓女子債務糾紛,雙方對簿公堂,2人各自帶友人在北檢門口持刀砍人,臺灣高等法院意圖供行使之用而攜帶凶器及危險物品,在公共場所聚集三人以上,下手實施強暴罪,將主媒伍文傑、周紘瑋各判囚1年。可上訴。

檢警指出,吳姓女子因案2022年5月3日在林姓男子等友人陪同下到法院開庭,伍姓男子等友人也出庭應訊,雙方人馬在庭訊後發生衝突,警方到場將伍、林等人逮捕送辦。伍男又打電話要黃男到北檢前,等林男等人走出北檢門口後,人持刀將1名林姓男子砍傷。

高院審酌伍文傑、周紘瑋等人僅因朋友義氣,持各式兇器、危險物品聚衆在北檢門口滋事,不僅目無法紀,漠視司法公權力之威信,且集結車輛4部、人數在10人以上,所形成暴力威脅情緒或氛圍所營造之攻擊狀態外溢、蔓延之可能性甚高,嚴重危害安寧與社會安全,伍及周判囚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