跆協人事經費爭議 教育部已專案調查

吳兩平。(圖/記者偵源攝)

記者洪偵源/臺北報導

跆拳道協會理事長吳兩平被協會監事趙安華指控讓兩個兒子在協會擔任職務,違反國體一事體育競技運動組組長洪志昌出面迴應,教育部已經成立專案小組,並將進行查證。

趙安華指控吳兩平的兒子在跆協任職,並曾在記者會上出示名片國際組),吳兩平迴應兒子是出任翻譯,幫助中華隊出國比賽溝通協調,並無違反國體法。

國體法第36條規定:「特定體育團體不得聘僱現任理事長(會長)、秘書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專任工作人員;於該理事長(會長)、秘書長接任前已聘僱者,亦同。工作人員不得由理事、監事、常務理事常務監事及理事長(會長)擔任。」

洪志昌指出,跆協呈報上來的職務是翻譯,國體法對「兼職」沒有明確條文規範,教育部成立專案小組調查,並有請跆協提供資料,目前還有部份資料沒有送上來,三等親確實不能專任,至於兼任要看法條如何解釋。

同時洪志昌提到,若查證跆協有疏失或違反規定事項,就依照法條規定,看情節大小進行懲處,但是一切要等調查結果出爐再評斷。

至於出國搭機頭等艙,還是經費用在吳兩平兒子身上爭議,洪志昌表示,體育署出國補助的對象就是代表隊教練、選手,加上防護員等,補助的對象就是這些人,領隊、理事長等不在補助範圍,報上來也會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