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定古蹟刑務所演武場與浴場 女子拿紅漆塗鴨判刑6月

臺中53歲陳姓女子2024年6月間到市定古蹟刑務所演武場、浴場內噴灑紅漆塗鴨,臺中地法依《文化資產保存法》判陳女6月。(馮惠宜攝)

臺中53歲陳姓女子今年(2024)6月間晚間摸黑跑到市定古蹟刑務所演武場、浴場內,朝臺座、浴場牆壁及廁所多處噴灑紅漆塗鴨,經管理人員發現報警移送,臺中地法依《文化資產保存法》判陳女6月,可上訴。

位於臺中市西區的刑務所演武場、浴場興建於日治時期昭和12年(西元1937年),爲昔日司獄官、警察日常練武的武道館舍,演武場建築羣包括演武場主體建築及東側附屬建築,2004年登錄爲歷史建築、2014年公告爲市定古蹟,經地方爭取設置國家動漫館園區,目前已開放給民衆參觀,並定期舉辦展覽,由國漫館籌備處管理。

陳女今年6月17日晚上8點多,持紅色噴漆罐在演武場臺座、浴場牆壁及展覽處所廁所、展間牆面與指引牌等處,噴灑紅漆塗鴨,經國漫館籌備處專業助理員發現報警,警方以車追人,把陳女查緝到案。

檢警偵訊時,陳女均坦承不諱,且有監視器畫面、現場採證照可佐,檢方偵結依《文化資產保存法》毀損古蹟之一部或其附屬設施罪嫌起訴她。

臺中地院審酌,臺中市政府分別在2013年、2014年將刑務所演武場、浴場公告爲市定古蹟,陳女噴漆塗鴉污損,其中演武場臺座、浴場牆壁爲古蹟,而演武場展覽處廁所、展間牆面與指引牌等物非古蹟但仍屬古蹟「附屬設施」,法官參酌其犯行未令古蹟本體之完整性或發生重大變化,或喪失原有效用,而以「損壞」論定。

但本案因陳女噴漆行爲,已致使顏料與接觸處緊密黏着,足使古蹟歷史、文化或藝術價值遭到貶抑,甚至可能在修復過程減損原本材質,法官也認定被告行爲已構成毀損古蹟之一部及其附屬設施罪。

臺中地院也審酌陳女尚未與文化部國家漫畫博物館籌備處和解,所爲不可取,依毀損古蹟之一部及其附屬設施罪判她6月,得易科罰金。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