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平均地權條例修法 花敬羣:加速整合立委意見
平均地權條例修法版本比較
對於立法院本週三(21日)排審《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內政部代理部長花敬羣19日表示,上午在立法院有跟立委們溝通,希望加速整合立委意見,當天就能完成初審送出委員會,現階段大家都算支持,還有細節要溝通,必要時委員會當天繼續溝通,但是大家目標一致。
至於建商反彈等問題,花敬羣迴應,會持續與業界討論溝通,其實本身母法是基本架構沒問題,大家重點主要在後續子法內容,法案實施之前一定還有說明會與產業界再溝通,最後才報請行政院覈定。不過,立委也各自提出修法版本,週三委員會排審平均地權條例,是否能讓政院版完整送出也是一大考驗。
行政院在上會期將院版《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送入立法院,本會期立委提出修正案有7個版本,民進黨立委的提案中,對於內政部提出私法人購屋納管、預售屋換約限制等大方向都比照政院版本,但對罰則、預售屋換約限制等則有細部的不同。
本次修法同時增設檢舉獎金制度,鼓勵民衆對實價登錄不實、不動產炒作等違規情形進行檢舉,檢舉人必須提供明確事證,以避免浮濫或不實檢舉的情形,違規者處罰鍰100萬至5,000萬元。朝野立委提案版本中,也支持院版的這項修法。
內政部提案限制私法人購買住宅,因私法人如社團法人與財團法人無「居住」需求,因此私法人購買住宅前須檢具使用計劃向內政部申請,取得後5年內不得移轉。內政部將於子法中規範,私法人購買住宅僅限參與都更危老重建、長期出租、員工宿舍等項目使用。
綠委王美惠提案主張,預售屋解約應於30日內通報,違者罰鍰3萬到15萬元,違規轉讓按戶處50萬到300萬罰鍰。而藍營立委李貴敏提案中,預售屋解約應於30日內申報登錄,違規者處3萬元至15萬元罰鍰,屢次未改者,處30萬到100萬元罰鍰。另增加對地價評議委員會成員的修正,應將成員和會議紀錄於網路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