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玲:加快完善中央銀行制度 | 政策與監管

文/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陶玲

從構建科學穩健的貨幣政策體系,創新精準有力的信貸服務體系,建立覆蓋全面的宏觀審慎管理體系,推進結構合理的多層次金融市場體系,建設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礎設施體系,健全有力有效的金融穩定保障體系,推動協調合作的國際金融治理機制,實行與中央銀行履職相適應的財務預算管理體系等八方面重點進行。

中國的中央銀行的根本職責是維護幣值穩定和金融穩定,既包括國內物價穩定,不能讓老百姓手中的變“毛”,也包括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基本穩定。要健全貨幣政策和宏觀審慎政策“雙支柱”調控框架,從更長期視角出發堅持穩健的貨幣政策,維持合理的正的實際利率,爲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正向激勵。同時,重視就業目標,適當關注資產價格變化,建立有效的溝通機制,增加政策透明度。

對於下一步加快完善中央銀行制度的改革舉措,將從構建科學穩健的貨幣政策體系,創新精準有力的信貸服務體系,建立覆蓋全面的宏觀審慎管理體系,推進結構合理的多層次金融市場體系,建設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礎設施體系,健全有力有效的金融穩定保障體系,推動協調合作的國際金融治理機制,實行與中央銀行履職相適應的財務預算管理體系等八方面重點進行。

維持合理的正的實際利率

中央銀行制度是一國最重要的貨幣金融管理制度。與傳統中央銀行相比,現代中央銀行更加註重維護幣值穩定,更加註重運用市場化、價格型間接調控方式,更加註重財務獨立性和可持續性,更加註重預期管理,更加註重加強宏觀審慎管理,防範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維護金融體系整體穩定。

完善中央銀行制度,要以習近平總書記擘畫的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加快建設金融強國的宏偉藍圖爲目標,不斷加深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金融本質的認識,努力把握新時代金融發展規律,借鑑吸收各國中央銀行發展有益經驗,持續推進實踐創新、理論創新、制度創新。

具體來看,要堅持以下五方面原則

一是堅定方向,堅持黨中央對中央銀行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黨的領導是我國金融業發展最大的政治優勢和底氣。中央銀行是黨領導金融工作的關鍵部門,事關經濟發展和金融安全,事關人民手中的“錢袋子”。必須堅持中央銀行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不折不扣貫徹落實好黨中央決策部署,踐行金融爲民理念,確保中央銀行工作始終沿着正確的方向前進。

二是找準定位,確立維護幣值穩定和金融穩定雙目標。中國的中央銀行的根本職責是維護幣值穩定和金融穩定,既包括國內物價穩定,不能讓老百姓手中的錢變“毛”,也包括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基本穩定。要健全貨幣政策和宏觀審慎政策“雙支柱”調控框架,從更長期視角出發堅持穩健的貨幣政策,維持合理的正的實際利率,爲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正向激勵。同時,重視就業目標,適當關注資產價格變化,建立有效的溝通機制,增加政策透明度。

三是強化功能,提升中央銀行服務實體經濟能力。中央銀行是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推動者和踐行者,要強化中央銀行履職功能,豐富市場化法治化手段和工具,引導優化融資結構,健全金融機構體系、產品體系和市場體系,建設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金融市場基礎設施,爲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堅實的金融支持。

四是夯實保障,堅守最後貸款人職責。經濟是金融的根基,金融是經濟的鏡像,經濟風險與金融風險相互交織和影響。要健全以中央銀行爲最後貸款人的金融安全網,加強金融風險監測預警,完善金融風險處置機制,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底線。

五是築牢根基,落實中央銀行獨立的財務預算管理制度。中央銀行的特點在於既是行政機關,負責金融管理;也是市場中的主體,本質上作爲“銀行”,通過市場化手段,運用資產負債表的擴張或收縮,吞吐基礎貨幣,調控金融活動。由於宏觀經濟金融變量實時更新,金融市場變化和金融風險不可能完全“預算”,中央銀行普遍實行獨立的財務預算制度,從而確保有能力、有財力實現任務和目標。

明確八方面改革舉措

對於下一步加快完善中央銀行制度的舉措,要以進一步深化改革爲根本動力,堅持在市場化法治化軌道上加快推進。具體包括以下八個方面:

一是構建科學穩健的貨幣政策體系。完善基礎貨幣投放和貨幣供應調控機制,管好貨幣總閘門,保持社會融資規模和貨幣供應量同經濟增長和價格水平預期目標相匹配。暢通貨幣政策傳導機制,把握好金融資源存量和增量的關係,促進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健全市場化利率形成、調控和傳導機制,以短期操作利率爲主要政策利率,理順由短期操作利率向長期利率的傳導,明確利率走廊上下限,形成分工明確、合理聯動的中央銀行利率體系。增強人民幣匯率彈性,堅持人民幣匯率主要由市場決定,同時對順週期行爲進行糾偏,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

二是創新精準有力的信貸服務體系。發揮貨幣政策工具的總量和結構雙重功能,優化資金供給結構,引導金融機構持續加力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精準滴灌重大戰略、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大力發展科技金融,加強對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的金融支持,構建覆蓋科技型企業全生命週期的金融服務體系。加快發展綠色金融,持續豐富和完善綠色金融標準、綠色金融市場和綠色金融產品。進一步發展普惠金融,健全金融服務民營和小微企業政策體系和長效機制。積極推進養老金融,更好滿足老齡社會和銀髮經濟的金融服務需求。不斷深化數字金融,加大對數字經濟、數實融合領域的數字金融服務。

三是建立覆蓋全面的宏觀審慎管理體系。適應宏觀經濟金融形勢變化需要,加強跨週期、跨行業、跨市場和跨境風險分析,制定宏觀審慎政策,健全政策工具箱,維護金融活動、金融機構、金融市場和金融基礎設施的整體穩健運行。完善房地產宏觀審慎金融政策,推動房地產健康發展。加強對國際經濟金融風險外溢影響監測,健全全口徑跨境資金流動監測預警響應機制。推動宏觀審慎政策與貨幣政策、信貸政策、微觀監管政策等的協調配合和聯動。

四是推進結構合理的多層次金融市場體系。支持發展多元化股權融資,提高直接融資比重,培育和引導耐心資本。健全多層次債券市場體系,加快制定公司債券管理條例,完善債券承銷、估值、做市等制度,健全市場化法治化違約處置機制。穩步發展資產支持證券,盤活存量資產。推動貨幣市場發展,完善同業拆借、債券回購等貨幣市場業務規則。健全外匯市場產品體系,豐富外匯市場參與主體,擴大外匯市場開放。規範發展黃金市場、票據市場,穩慎有序發展期貨和衍生品市場。

五是建設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礎設施體系。建設金融市場登記託管、清算結算、徵信等體系,健全監管框架和准入制度,推進重要金融基礎設施統籌監管和互聯互通。持續推進跨境人民幣業務系統建設,提升自主水平和安全可靠性。推動移動支付互聯互通,拓展支付服務便利性、普惠性和包容性。穩步推進“風險爲本”反洗錢監管。穩妥推進數字人民幣研發和應用。完善金融業綜合統計制度。

六是健全有力有效的金融穩定保障體系。堅持中央銀行的最後貸款人職責定位,加強金融風險監測預警和源頭防控,健全具有硬約束的風險早期糾正機制。推動加強機構監管、行爲監管、功能監管、穿透式監管、持續監管,依法將所有金融活動納人金融監管範圍,實現監管全覆蓋。推進常態化風險處置機制建設,豐富完善風險處置策略方法制度,完善金融穩定保障基金管理制度,發揮存款保險基金風險處置平臺作用,防範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

七是推動協調合作的國際金融治理機制。擴大金融業制度型開放,完善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模式,提升金融服務跨境貿易和投融資水平。穩慎紮實推進人民幣國際化,優化基礎性制度安排,推動人民幣離岸市場建設,豐富離岸人民幣金融產品,優化人民幣清算行佈局,發揮好貨幣互換機制作用。深入參與全球金融治理,提升在重大國際金融規則、標準制定中的話語權和影響力。健全適應高水平開放的金融監管和風險防控體系,提升開放條件下的金融安全。

八是實行與中央銀行履職相適應的財務預算管理體系。加快推進中國人民銀行法、金融穩定法、反洗錢法等法律修訂和制定,以中央銀行法律制度爲基礎,健全中央銀行內部治理,落實中央銀行獨立的財務預算管理制度,完善總準備金、專項準備金、損失覈銷和資本補充機制,充實中央銀行國家資本,使中央銀行資產負債表更加強健可持續,確保能夠主動開展金融調控、及時應對金融風險,實現幣值穩定和金融穩定目標,並以此促進經濟增長。

文章來源丨《〈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輔導讀本》

本文編輯丨周茗一

責編丨丁開豔、蘭銀帆

初審丨徐蘭英

終審丨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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