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亡1年爲了媽媽的肉糉回家 通緝犯才咬一口就被抓
▲通緝犯爲了吃媽媽親手包的糉子回家,想不到警方立刻上門逮人。(圖/示意圖,與本新聞內容無關/東森新聞資料圖)
臺中市烏日區一名犯下妨害自由罪被通緝的侯姓男子,因爲思念母親包的肉糉滋味,16日晚間冒險帶着女友回家,沒想到纔剛咬下一口肉糉,警方就上門查緝,眼見逃不掉了,他只能乖乖被逮捕入獄服刑,但端午佳節好不容易一家團圓就要分開,家人都非常不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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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日派出所員警表示,侯男因爲涉犯妨害自由罪,去年4月被髮布通緝,他帶着女友到處躲藏,已經長達一年沒有回家,但這段期間內警方並沒有放棄找人,還是不時到他家中查訪。
隨着端午節將近,離家許久的侯男非常想念媽媽親手包的糉子,加上他認爲已經一年過去,警方應該不會上門找人,16日晚間就決定帶着女友偷偷跑回家,殊不知警方就看準「團圓佳節倍思親」的心態,近日更加勤於查訪,果然就逮到他回家吃糉子。
警方指出,侯男在員警上門時,碗裡的糉子纔剛咬了一口,他立刻放下糉子往樓上跑,企圖從頂樓逃走,但最後還是在母親面前被員警制伏逮捕,目前已經入獄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