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鼓勵中高齡勞工重返職場 媒合上工90天領1萬元

桃園鼓勵中高齡勞工重返職場,經推介媒合上工90天可領就業獎勵金1萬元。(桃園市勞動局提供/陳夢茹桃園傳真)

桃園鼓勵中高齡勞工重返職場,推行中高齡及高齡勞動力再運用獎勵計劃。(桃園市勞動局提供/陳夢茹桃園傳真)

桃園自去年推行中高齡及高齡勞動力再運用獎勵計劃,總計協助630名中高齡勞工再就業,今年編列500萬元經費持續推動,針對65歲以上退休勞工、設籍桃園市的50歲已退休或退離職場勞工,只要到就服處辦理求職登記,經推介上工滿90天就能領到1萬元就業獎勵金。

就業職訓服務處認定給付課課長陳彥蓁指出,雖然桃園製造業職缺較多,但製造業作業員多需要輪班、付出較多勞力,對於高齡就業者來說比較不友善,因此就服專員們在推介過程中也會先行評估,再詢問就業者的喜好及意願協助媒合,去年總共協助630名中高齡勞工重返職場。

陳彥蓁表示,去年推出中高齡及高齡勞動力再運用獎勵計劃,當時原有需要失業3個月的條件限制,不過遇上疫情攪局,鼓勵中高齡勞工就業的計劃反倒成阻礙。

陳彥蓁說,有人民衆反應,很想趕快找到工作,但獎勵金申請限制卻需要失業滿3個月,爲此市府趕緊於6月28日取消該限制,自此後放寬條件,只要年滿50歲並設籍桃園市,且符合勞動基準法第53條退休、勞工保險條例第58條請領老年給付、勞工退休金條例第24條退休、已退出勞動力市場,4項條件之一即能申請。

陳彥蓁提醒,符合上述資格的民衆可至就業服務據點,桃園就業中心銀髮延就院、中壢就業中心辦理求職登記,經推介實際工作地在桃園市境內的職缺,且受僱同一事業單位連續就業滿90天,每人可領1萬元就業獎勵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