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勞工平均得花5個月才能重返職場 中高齡月薪足足少4942元

▲根據勞動部統計,勞工重返職場平均時間爲20.5周。(資料照/記者一中攝)

記者紀佳妘/臺北報導

勞動部今(1)日最新統計發現,有7成6領取失業給付勞工曾再就業,平均重返職場得花20.5周;另在領取失業給付勞工中,6成5目前已找到工作,重新回到職場後平均薪資卻減少1608元,調查也發現,隨着年齡的增長,若沒有碩士以上學歷者,平均薪資普遍少於失業前。

根據勞動部「領取失業給付勞工之就業關懷調查」,領取失業給付勞工失業期間最主要經濟來源爲「失業給付」佔89.3%最高,其次爲「個人資產積蓄」佔37.1%,再其次爲「資遣費」佔33.3%。與105年調查大致相同;此外,領取失業給付勞工曾再就業者比率達75.7%,其中以「25以上、未滿35歲」佔78.8%最高,而教育程度高者,曾再就業比率愈高,如碩士級以上曾再就業比率就佔逾8成。

勞工重返職場平均時間爲20.5周,不過隨着年齡增加,重返時間也就相對拉長,其中45歲及以上的中高年齡族羣花費時間較長,平均需達半年。進一步觀察領取失業給付的勞工概況,發現只有6成5目前有工作,從事服務部門佔6成7,每月平均收入爲3萬7238元,較失業前減少1608元,而45歲以上者較失業前足足少4942元。

▲調查也發現,隨着年齡的增長,除了有碩士以上學歷者外,平均薪資均比失業前還少。(圖/記者周宸亙攝)

至於目前正在找工作者,調查指出,這羣人最希望從事「技術員及助理專業人員」(35.9%),再者是爲「事務支援人員」佔29.8%;失業後尋職期間有被錄用者佔近3成,沒有去工作之主要原因爲「待遇太低」、「年齡限制」、「專長技術不合」。

勞動部表示,未來會按照產業發展及就業市場人才需求,以自辦、委辦或補助等方式辦理職前訓練,並且持續開發各類職缺以供民衆求職。另對中高齡者或婦女二度就業方面,則會進行個別化就業服務,提供一對一諮詢,瞭解失業者個人能力興趣,並運用職場學習及再適應計劃及僱用獎助措施,鼓勵僱主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