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民宅自主升級「醫美工作室」!外籍女密醫 藥材一箱接一箱
桃園一名越籍配偶,不具醫師資格竟在龍潭區民宅提供隆鼻、雙眼皮、玻尿酸、肉毒菌液、消脂針等醫療侵入性服務,經民衆檢舉,桃園市衛生局獲報,與龍潭警分局當場查獲女子家中多項醫療器具及藥物,全案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衛生局再次呼籲愛美人士尋求醫療服務「停看聽」。
衛生局4日表示,該局於2020年8月底接獲民衆陳情指稱,龍潭區有越籍配偶於民宅處疑似執行醫療行爲,經桃園檢方協助偵辦並在日前會同龍潭警分局共同執行搜索,查獲該起越籍女密醫執行醫學美容外科醫療業務違法案件。
衛生局說明,醫師法第28條規定,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執行醫療業務者,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未具醫師資格者,私自爲民衆進行醫療業務行爲,違反醫師法第28條規定。合法醫療機構應刊登醫療機構名稱、開業執照,醫療人員應配戴執業執照,且醫學美容使用針劑治療、雷射治療、超音波治療及手術治療所使用的藥品與醫療器材,應爲我國合法許可產品。
衛生局籲請民衆,尋求醫療服務需「停、看、聽」,「停」:民衆可以請醫療機構指出藥品及醫療器材標示上的許可證字號。「看」:運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的「西藥、醫療器材、含藥化粧品許可證查詢」系統網頁查詢相關資訊,確認產品登錄覈准的資料。「聽」:妥善與醫師溝通,確實瞭解療程效果,選擇適合的醫美療程,切勿輕信形形色色的醫療廣告或行銷手法而衝動接受醫療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