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試辦9處「共用臨停區」 緩解職業駕駛停車爭議
爲保障職業駕駛權益 ,桃試辦9處「共用臨停區」,開放貨車、計程車、復康巴士等卸貨或上、下客。(交通局提供/蔡依珍桃園傳真)
爲保障職業駕駛權益 ,桃試辦9處「共用臨停區」,開放貨車、計程車、復康巴士等卸貨或上、下客。(交通局提供/蔡依珍桃園傳真)
爲保障職業駕駛權益 ,桃試辦9處「共用臨停區」,開放貨車、計程車、復康巴士等卸貨或上、下客。(交通局提供/蔡依珍桃園傳真)
爲保障職業駕駛權益 ,桃試辦9處「共用臨停區」,開放貨車、計程車、復康巴士等卸貨或上、下客。(交通局提供/蔡依珍桃園傳真)
爲解決交通違規記點爭議,桃園市配合中央政策針對違規熱點路段祭出「紅改黃」措施,共增設296處臨停地點,包括246處黃線、50處專用車格,並試辦9處「共用臨停區」,開放職業駕駛如計程車、貨車、復康巴士等卸貨或上、下客,避免一般車輛排擠,將視成效逐步擴大。
交通部去年推出違規記點制度引發職業駕駛不滿而暫緩實施,但爲了解決臨停問題,要求各縣市到今年6月前,評估於每路段間隔100至150公尺畫設10%黃線及專用停車格,提供臨停空間。
桃市府交通局配合中央政策,針對各職業駕駛公會提出的需求、違停舉發熱點及自行巡查路段,檢討現行紅線及車格畫設情形,共增加黃線246處及專用車格50格,截至5月底246處黃線都已畫設完畢、50格專用車格已完成39處,平均完成率達96.28%,月底前卸貨專用車格將達315處。
交通局長張新福坦言,一般停車熱區,若以路段10%紅線改黃線是不足的,因爲一般車輛也會停放,仍要有專用的管制方式纔有效果,交通局發揮創意,推出「共用臨停區」試辦計劃,提供小貨車、小客貨兩用車限停20分鐘,計程車及復康巴士限停5分鐘臨停規定,目前預計在桃園區及中壢區2鬧區共9處試辦,預計8月公告實施,避免職業駕駛與一般小客車爭「格」,改善上下客臨停及卸貨需求。
張新福說,「共用臨停區」若試辦成效良好,將會於各行政區精華地段擴大試辦,若其他車輛佔用,將以未依規定停放車格開罰900至1200元,希冀透過彈性配套的管制方式來保障營業駕駛的臨停權益。
交通局指出,黃線雖然「禁止停車」,但是「允許臨時停車」,意即若因上下乘客或裝卸行李貨物,期間未熄火,且停放時間不足3分鐘,可以停放黃線。規定並附帶但書,如爲接送未滿7歲兒童或行動不便人士,可不受限時3分鐘的臨停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