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新增29處科技執法明上路 加強取締闖紅燈、不停讓行人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自元旦起新增29處科技執法路段,籲請用路人配合,以免荷包失血。(圖/桃園市警察局提供)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警察局將於明(1日)元旦起啓用新增29處科技執法,包括27多功能科技執法設備及2處區間平均速率(龜山區萬壽路一段、青山路二段)自動偵測照相系統設備。警察局表示,設置地點均爲高發事故路口,每處多功能科技執法均裝置測速照相功能外,並依據肇事因素,規劃加裝闖紅燈丶不停讓行人等取締功能,以防制重大交通違規、交通事故發生及維護行人通行安全,籲請用路人配合,以免荷包失血。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自元旦起新增29處科技執法路段,在路口處設置指示,提醒用路人留意。(圖/桃園市警察局提供)
桃園市警察局指出,根據統計,建置科技執法路口形同無形警力全時段執法,事故發生平均將減少10%以上,目標是提升桃園市用路安全,邁向「零違規、零事故」的願景。科技執法違規舉發流程相當嚴謹,設備偵測到違規後,相關畫面會傳送至後端平臺,由專業員警審覈確認事證無誤後進行舉發。
舉例來說,今年12月26日上午10時許,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二段、三民路口,一輛白色自小客車因禮讓救護車通行,駛入機慢車停等區,被設備偵測違規,經員警後臺審覈影片時,主動發現民衆駕駛自小客車系禮讓救護車事實,立即排除該案件,避免不必要申訴爭議,以確保執法準確,併兼顧情理法。
此外,針對輕微且未嚴重影響交通安全違規情形,市警局交通大隊大隊長李維振說明,一律遵循交通部與內政部頒訂「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施以勸導審覈認定原則」,針對個案違規情形審慎判斷是否採取勸導不舉發,同時持續加強科技執法審覈標準的一致性與正確性。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自元旦起新增29處科技執法路段,圖爲科技執法路段案例。(圖/桃園市警察局提供)
李維振重申,啓用科技執法設備不僅可提升執法效率,更強調「合情、合理、合法」原則。爲讓民衆熟悉新增科技執法設備位置,自今年12月1日起開始宣導,除原本每個方向一面告示牌外,再新增「預計啓用執法告示牌面」告示牌,將設備位置公佈於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官方網站與社羣媒體,以方便民衆查詢。盡力保障用路人權益,併兼顧改善交通秩序、降低交通事故,讓桃園市成爲更安全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