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告徐巧芯侵害名譽 農業部敗訴

立委徐巧芯21日迴應臺北地方法院判決農業部敗訴一事表示,農業部「告人的時候很快,要你提出證據又不敢!」(姚志平攝)

立委徐巧芯去年在臉書發文,指進口雞蛋恐致癌且「政府謀財又害命」,農業部提回複名譽民事訴訟,要求移除貼文並刊登判決啓事。臺北地方法院審理認爲,徐巧芯是經合理查證後發表與公益有關的評論,受言論自由保障,21日判決農業部敗訴。可上訴。

對於北院判決結果,農業部常務次長杜文珍昨日表示,徐巧芯貼文後已有更正,相信委員也知道訊息正確的重要性,因此沒有繼續上訴的理由。

2023年9月3日徐巧芯在臉書發文指「超思進口的蛋抽查檢出氟甲磺氯黴素0.021ppm、氟甲磺氯黴素胺0.008ppm。氯黴素(後來修正爲「氟甲磺氯黴素」」因具骨髓毒性,濃度高時恐引發再生性不良貧血和致血癌的疑慮。」、「這簡直又是一次政府『謀財又害命』的惡質作爲!」

農業部認爲,徐的貼文不法侵害農業部名譽權,提告請求移除貼文,並在大衆媒體及社羣媒體上刊登農業部判決勝訴的啓事,以回覆其名譽。

北院認爲,徐巧芯貼文內容事涉大衆食品安全與國家財政預算的編列使用,與公共利益相關,且是針對政府施政措施可受公評事項發表評論,因維護言論自由所得促進的政治民主及社會之健全發展,與個人名譽可能遭受的損失兩相衡量下,顯然有較高價值,名譽權的保障在此須爲一定程度的退讓。

貼文關於事實陳述部分,依徐提出網路新聞資料、報導,足認發表前已經合理查證而有相當理由信其所述爲真實。意見表達部分,是已經合理查證而有相當理由信其爲真實的「事實」,主觀上確信所述並非虛構,而以夾敘夾議方式發表評論,不具違法性,應駁回農業部的訴訟請求。

另徐巧芯被警方依違反社維法「散佈謠言」移送裁罰部分,北院臺北簡易庭已裁定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