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暐哲訴蘇打綠侵害名譽權案敗訴 吳青峰免賠百萬
本站娛樂7月9日報道 7月9日,據臺灣媒體報道,蘇打綠主唱吳青峰與恩師林暐哲官司不斷,林暐哲認爲吳青峰等6人侵害名譽權,讓法院准許假處分的裁定侵害他的權益,提民事訴訟求償100萬元,臺北地院判林暐哲敗訴,吳青峰等人免賠,可上訴。
6月15日,據臺灣媒體報道,臺北地方法院判決吳青峰著作權案刑事一審勝訴。
據悉,吳青峰於2019年4月至9月公開演唱已授權“林暐哲音樂社”的著作,隨後林暐哲以合約期內違反著作權法爲由將吳青峰訴至法院。吳青峰在開庭時表示,自己與林暐哲合作十多年,無條件信任對方,林暐哲卻以提刑、民事訴訟爭奪他的創作,對此他感到十分痛心。
吳青峰
5月11日,吳青峰髮長文詳細講述了自己與林暐哲著作權糾紛案的全部經過,他直言媒體報道出的只是冰山一角,自己兩年多來不斷收到無數來自林暐哲方的法律文件都是“荒謬且攻擊性、情緒性的字眼”,令他心碎。
吳青峰稱2018年12月與林暐哲新簽署的《合約終止協議書》終止了“詞曲版權、經紀、唱片”三份合約,終止書的副本公開聲明即是不續約的書面文件。但上一次開庭時林暐哲表示“詞曲合約找不到”,這令吳青峰懷疑林暐哲是否一開始就別有用心。
吳青峰坦言自己曾想過認輸,但律師勸自己:“你是第一個唱自己寫的歌被告的,沒有前例。如果你不力爭到底,你會害到以後有一樣遭遇的創作者。”他還在文中對每一個創作者說:“希望每一個年輕的創作者記得一開始就要看清楚合約,保護好自己。”
前情回顧:5月11日,吳青峰與林暐哲爭著作權一案再度開庭,兩人首次當面對峙。林暐哲表示,雙方從未合意終止詞曲授權合約,更爆料青峰於調解時,飆罵他與律師“設局”害自己被告;青峰反擊稱林暐哲不擇手段,只爲搶奪他詞曲創作的版權,痛心表示“他不再是我認識的那個人”。
青峰再爆料,蘇打綠2017年休團,是被林瑋哲逼迫的,根本不是他要休假,而林瑋哲一度要他脫團單飛,被他斷然拒絕,且林瑋哲與他籤5年50首合約時,哄他只是合約形式、不會強迫,提告時卻又拿出來講。
青峰的母親由於被登記爲新公司負責人,11日也以被告身份出庭,她痛斥林瑋哲搶奪青峰心血,被告2年多來十分痛苦,“騙我們十幾年,太可惡了!”,講到激動處甚至落淚獨自捶胸,讓一旁的青峰趕緊安慰,庭外母子倆更相擁而泣,經旁人安慰才稍微緩和,本案將於6月15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