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使輪持續污染船東不作爲 海委會再罰200萬元
帛琉籍天使輪「ANGEL」於今年7月21日沉沒於高雄港外,高港公司代船東於沉船處佈設攔油索及吸油棉索。(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提供/林瑞益高雄傳真)
帛琉籍天使輪「ANGEL」於今年7月21日沉沒於高雄港外,圖爲8月15日上午天使輪沉船處周圍海域油花。(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提供/林瑞益高雄傳真)
帛琉籍天使輪「ANGEL」於今年7月21日沉沒於高雄港外,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今(16)日指出,此案是海洋污染防治法修正通過後第1件重大海洋污染案件,由於天使輪的船東持續對污染不作爲,15日第5次祭出重罰200萬元,要求船東負起責任,提出具體的抽油改善計劃。
海洋保育署說明,15日稽查結果顯示船東仍未有布放攔油索等積極作爲,不但油污持續滲漏至海面,相關應變措施也由港務公司及海委會代爲處理。且船東持續不作爲,除8月8日透過船務代理公司與應變中心接洽外,至今船東尚未出面、也沒有提出任何抽油的改善計劃,因此海委會決定按次裁處,罰鍰加重至200萬元,累積5次裁處金額共540萬元,改善期限至8月18日。
海保署署長黃向文表示,海污法修正後已針對部分罰則酌情加重,期望透過有效執法以達嚇阻違法污染行爲的效果,持續努力提升各界對海洋污染防治的重視,也呼籲切莫以身試法,共同保護海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