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充電樁短缺 桃市府允增設
隨着電動車越來越普及,民代及車主都期盼桃園市建置更多公有停車場電車充電樁。(呂筱蟬攝)
隨着環保意識擡頭電動車輛越來越普及,有民代反映桃園市電動汽車充電樁短缺,也有電動車長期佔用公有停車場充電樁現象。交通局表示,將規畫從路外立體停車場先行增設,並盤整相關資源預計採BOT方式運用民間資源增建;路邊停車部分正研擬相關法規與管理維護方式,持續加速充電樁普及化。
交通局說,目前桃園市公有停車場共有70個充電車位,今年內會增加14個,將整合各局處狀況以BOT(興建、營運、移轉)方式持續推廣增設。
都市發展局則指出,社區型充電樁目前已訂定「桃園市既有建築物社區設置電動汽車充電設備註意事項」,詳述社區安裝充電樁細節,現況下常碰到管委會以安全爲由,拒絕住戶申設充電樁,桃園市將於今年底制定「桃園市公寓大廈輔導管理自治條例」,明定社區裝置充電設備相關規定,管委會也不得拒絕住戶申請裝設,否則將有罰則。
市議員陳睿生表示,電動汽車停車格爲「優先」而非「專用」車格,常發生一般車輛佔用電動車停車格,建議電動車停車格費率設定,應考量到如何讓油車不佔用電車停車格或應採取差別費率。
交通局說,目前桃園市公有立體停車場,停車率僅約60至70%,暫無強制規定禁止停車或以油車、電動車差別費率規範的需要,市府爲避免充電車格被久佔,去年已公告採取累進費率,收費方式爲臨停車輛停放第3個小時起每小時停車費60元,月票車輛停放第3個小時應補足該停車場每小時臨停收費至60元,期盼藉此提高電動車格停車位週轉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