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鑫興業違反重大訊息規定 證交所處以10萬元違約金

廷鑫興業(2358)董事會決議更新113年股東常會召集事由,經查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 4 條第 1 項第17款情事,惟該公司延遲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已違反處理程序之規定,故證交所處以違約金10萬元,並函知廷鑫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