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是受害者?中華電:依法不得干預MOD,主導在頻道商

記者莊友直臺北報導

受近日因頻道商簽約協議影響,頻道數銳減卻未先說明的的中華電信 MOD,近日以來可說受到不少與論批評,而官方在先前祭出頻道套餐降價回饋後,今(7/4)日也再度親上火線爲 MOD 風波解釋,說明因法規問題無法對頻道套餐有主導權,是一個同爲受害者概念嗎?

中華電信在今(7/4)日的記者會中再度強調,此次 MOD 豪華套餐頻道突然下架的風波,主因是在於所謂的「收視貢獻度分潤協定,希望能在公平機制下提升頻道品質;但在 6/30 合約到期前還是有 3家頻道營運商無法簽約,因此中華電信才以避免違反著作權與法規的狀態,因此在 MOD 頻道中下架。

▼中華電信法律事務處協理鍾國強指出,中華電信因政府有着約 1/3 的股票,因此按照黨政軍退出媒體條款的影響之下,對 MOD 僅有提供平臺,並無套餐與頻道的組成、價格討論權,皆是由營運商自行協議。(圖/記者黃克翔攝)

然而中華電信法律事務處協理鍾國強指出,礙於政府執有中華電信約 3/1 的股票,因此在受到所謂的黨政軍退出媒體條款之約束狀況下,不得經營廣播電視或是頻道等相關業務,因此 MOD 在這樣的狀況下,僅是一個提供「影音平臺」,提供頻道業者上架頻道。

那這些所謂的套餐又是從何而來?鍾國強指出 MOD 上單個頻道或是套餐協定 ,皆是由各家頻道營運商自行溝通出套餐內的頻道結構,以及套餐價格與拆帳方式。中華電信僅是提供平臺,因此有着所謂的上架費,以及播放期間的分潤等結構。

▼按照中華電信表示因法規影響,因此在目前 MOD 的套餐內容售價皆是由各個不同的頻道營運商自行協議而成,中華電信完全不得干涉,否則就是違法。(圖/翻攝自官網

整體來看,本次 MOD 頻道大縮水的導火線就在於所謂分潤協定,有部分頻道商談不攏,但以中華電信的立場來說,干預頻道商調整的話,就屬違法,因此從某個角度來看,中華電信其實是完全沒辦法做任何事情的,因此中華電信也表示在盡最大努力幫消費者解決問題的同時,也希望主管機關能重新審視現有法規的適法性,或是能夠提升中華電信在 MOD 的獲利來源,纔不會讓 MOD 開跑至今,從未獲利的狀況發生。

▼先前被移出家庭套餐的臺灣互動電視,也表示所謂的「收視貢獻度」分潤協議是由中華電信所強推,但如此不也違反了黨政軍媒體經營條款?是一個羅生門的概念嗎。(圖/翻攝自官網)

然而先前被下架的臺灣互動電視公司董事長王志隆也大聲喊冤,指名中華電信強推所謂的「收視貢獻度」分潤協定,但要是此事成真的話,不也代表中華電信已經違反了所謂黨政軍退出媒體的條款?恐怕在各說各話的同時,唯一的受害者還是 MOD 用戶吧?

目前中華電信已針對目前的套餐結構大降價,像是家庭豪華由原本 270 降爲 145 元,家庭優質套餐從 100 降至 90 元,而家庭超值餐則是原本 210 元調整爲 80 元,黃金套餐目前原價 250 元,特價 170 元,要是年底前籤一年約的話,也可享每月 120 元的優惠

另外,對於受到本次風波影響的消費者,中華電信也將提供免頻道套餐費用 7 天的優惠外,只要訂購 2 個套餐以上,即可享受每月 50 元,一年共 600 元的看片金(目前 MOD 有套餐收費 1 元,划算?),即使最後用戶決定退訂,也能享免收解約金等補償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