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屋2房客嫌吵罵「吵三小」 一人持水果刀另一人持滅火器對幹
▲桃園市吳姓男子與江姓男子今年7月間因細故互毆,吳持水果刀猛刺江胸部等處,事後雙方互告。(圖/達志示意圖)
桃園市吳姓男子今年7月間不滿隔壁房客製造聲響以「吵三小」怒斥,隔鄰房客江姓男子則闖入吳房間對嗆,2人發生口角後,吳持水果刀逼近江,江回頭拿起滅火器攻擊吳頭部,吳以水果刀猛刺江左胸、腹部等處,警方據報後將2人送醫,江男幸運撿回一命,事後雙方互提告訴,檢方18日偵結依殺人未遂、傷害等罪嫌將吳、江分別提起公訴。
檢警調查,51歲的吳姓男子與28歲江姓男子在大溪區租屋,兩人爲隔鄰房客關係,今年7月16日晚間6時許,吳不滿江在房間內一直髮出噪音聲響,直接大喊「吵三小」,江走出房間質問,因吳房間未關,江直接闖入與吳理論,雙方發生激烈口角。
吳拿起桌上水果刀逼近對方,江躲開後到樓梯間拿起滅火器闖入江男房間朝吳扔過去,吳閃躲未被砸中,2人發生扭打,江撿起滅火器朝吳頭部猛砸,吳則持水果刀朝江左胸猛刺一刀,2人一路扭打從房內打到樓梯間,吳後來又持水果刀刺進江腹部並割傷其右手臂,江因失血過多癱軟被吳壓制在地,案經其他房客報警處理,雙方都掛彩,吳也被江打到腦震盪,事後雙方互提告訴。
檢警偵訊,2人都坦承因細故互毆,但均推稱是對方責任,警方在現場查扣水果刀與滅火器等證物,江男也提出醫院診斷報告,有腹壁穿刺傷、左胸壁穿刺傷與右手掌撕裂傷等傷勢;檢方偵結,將2人依殺人未遂罪、傷害與侵入住居罪將吳與江提起公訴,因2人均爲累犯,建請地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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