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縱火釀6死 翁仁賢判直接故意殺人遭槍決
與湯景華同樣縱火害死6命的翁仁賢,2019年7月經最高法院生死辯後,認爲他的犯行重大、且屬於「直接故意殺人」判處死刑確定,他被行政院長蘇貞昌點名「天地不容」,去年法務部長蔡清祥批准死刑執行令將翁槍決,是小英總統任內第2次執行死刑。
2016年除夕夜晚間,翁仁賢趁一家16口在桃園龍潭三合 院老家圍爐吃年夜飯時,朝團圓桌潑汽油並點燃打火機縱火,活活燒死行動不便的八旬老父母、姪媳和姪子、姪女等6名親友。
歷審都將翁判處死刑,高院更一審開庭時,他不僅對媒體比中指, 還嗆法官要多讀點書,甚至恐嚇要追殺哥哥;死者家屬則強調,對他 們來說每次開庭都是傷害,請求法官判死,並儘速槍決伏法。
2019年7月最高法院審結,認定翁手段極爲殘忍毒辣,導致6名親友不幸慘死,且死狀悽慘,令人不忍卒睹,他自始都無悔悟之心,犯後言 詞仍充滿報復之意,且經鑑定認爲他已難再教化或有迴歸社會的可能性,判處死刑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