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縱火案 只因官司敗訴 縱火報復釀6死 湯景華被依殺人罪起訴
爲了2年前的一件口角糾紛的官司敗訴,男子湯景華竟計劃縱火報復,他預購汽油、以拖把柄撥動監視器拍攝方向,在3月23日凌晨犯下6死縱火命案,檢方認爲湯某僅因訴訟結果不如己意就在深夜縱火,16日依殺人罪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以儆效尤。
2014年4月間,湯景華和李姓友人到三重龍門路某餐廳用餐,與翁樹霖兒子翁祥智及店長口角,事後湯景華以遭毆爲由對翁祥智及店長提告,今年一月遭判敗訴,湯對官司敗訴一事不滿,於是計劃縱火報復。
檢方調查,湯景華在3月21日上午6時52分到加油站購買近4公升汽油,隨即就到翁家附近勘查地形,並發現翁家對面有監視錄影機,爲了避免犯罪身影被拍下,湯在23日縱火當天的凌晨2時54分戴上安全帽、口罩及雨衣,以拖把柄移動監視器拍攝角度,再把沾滿汽油的報紙丟到翁家門口的機車上後暫時離去;3時10分,再折返現場點火,隨即逃離現場。
在汽油燃燒及機車爆炸引燃下,大火來得又急又快,住在3樓的翁文緣驚醒後,帶着妻子阮鬱珍、女兒翁鈺婷逃往頂樓,並大叫4樓的哥哥翁樹霖一家人逃命,翁樹霖帶着妻子林麗娟與大女兒翁千惠想逃,卻與往樓上逃的弟弟一家三口一樣求生無門,6人都葬身火窟,僅翁家姪子林文祥幸運逃離火場。
湯景華落網後辯稱並無殺人犯意、也不知屋內是否有人,對於犯案過程避重就輕、前後反覆,甚至辯稱是因爲服用安眠藥,才害他不知道幹了什麼事情。
檢方認爲,湯景華縱火時心神並未喪失,卻在明知縱火可能造成人命及財產重大損失下,執意縱火,釀成6死慘劇,且供詞、道歉都是爲了自保,昨依殺人罪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