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吃學弟新婚護理師妻 人夫警「凌晨開房被抓包」下場出爐

護理師和丈夫的警察學長開房間。(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陳俊宏綜合報導

基隆警察局一名已婚黃姓員警外遇,偷吃學弟新婚一年多的護理師妻子,雙雙被依妨害家庭罪起訴;但因大法官釋憲宣告通姦違憲,法官判該案免訴,兩人不用負刑事責任。至於民事部分,學長被學弟求償70萬元,法官判賠35萬元。

判決指出,學弟2018年與妻子結婚,育有一女。他控訴,黃員爲有配偶之人,竟多次私下邀約妻子見面,並於2019年12月4日、5日出遊過夜;他同年12月27日凌晨0時10分許,發現兩人一同進入基隆某飯店報警請兩人開門。

學弟說,妻子向他坦承,當天與學長髮生一次性行爲,顯已侵害他的配偶權及名譽權,因此向學長請求賠償非財產上損害70萬元。而黃員經合法通知未到庭,亦未提出書狀爲任何聲明陳述

▼護理師承認當天和黃員發生關係。(示意圖/翻攝免費圖庫pixabay)

基隆地院法官認爲,被告明知護理師爲有配偶之人,卻與對方發生性行爲,足以破壞原告夫妻間共同生活,動搖家庭生活的圓滿安全與幸福,自屬故意不法侵害原告之配偶權此一身分法益,且加害情節重大。

法官審酌被告對原告婚姻、生活影響程度,並參以原告與妻子已結婚1年多,育有1名未成年子女,及兩造爲警察,判賠35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