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吃「遊戲橘子」公平會要罰 90 萬 Nexon 不服將自救

記者洪聖壹臺北報導

先前傳出韓廠 Nexon 惡意併購國內遊戲商「遊戲橘子事件後,公平會 4 日以 Nexon 取得遊戲橘子 1/3 以上股份申報爲由,違反公平交易規定,得處新臺幣 90 萬元罰鍰,並要求 Nexon 公司要從處分書送達次日起 3 個月內予以改正。對此 Nexon 做出迴應,認爲對此判決結果深表遺憾,不排除尋求其他救濟措施

▲橘子和Nexon還在合作關係,就傳出惡意併購的問題,公平會在 4 日判 Nexon 應罰90萬,同時還要在收到處分書 3 日內「改正」。(圖/業者提供)

在此案當中,Nexon在渣打銀行的託管帳戶內,截至4月爲止已經持有遊戲橘子股權超過 34.6 %,同時「遊戲橘子」在線上遊戲市佔率已經超過四分之一,都達到應申報標準,但卻未收到 Nexon 任何申報程序,公平交易會認爲韓商 Nexon 透過公開操作,收購「遊戲橘子」超過三分之一以上具有投票權股份,已經違反公平交易法當中「持有或取得他事業之股份或出資額,達到他事業有表決權股份或資本總額三分之一以上」,或「參與結合之一事業,其市場佔有率達四分之一。」應提出申報的規定。

對此,公平會於 4 日判決,將罰Nexon 新臺幣 90 萬元並限期3個月內改正,Nexon 現在必須釋出股份讓股份低於1/3,或是同意申報,交給公平會裁定兩家公司是否要合併,否則可「連續開罰」10 萬到 5000 萬元‎。

▲Nexon發出聲明表示,對此判決結果深表遺憾,不排除尋求其他救濟措施。(圖/擷取自聲明稿)

對此判決,Nexon 強調,公司目前極度重視與遊戲橘子之間穩固的夥伴關係,也持續看好遊戲橘子與臺灣數位遊戲市場的前景。同時也在下午發表聲明,指出對於「公平會就相關遊戲市場以及市佔率的定義與Nexon之認定有所不同」,並表示遺憾之意,同時也將在收到處分書之後,研究處分內容依據,同時不排除尋求其他救濟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