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上千裙底春光 網售不雅照撈382萬

臺北35歲廖姓男子(中)利用運動攝影機Gopro在大臺北地區至少偷拍上千名女性的裙底風光。高雄地檢署日前北上成功逮人,在廖男電腦中發現大量分類詳細的不雅影像,訊後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高市刑大提供/袁庭堯高雄傳真)

臺北35歲廖姓男子利用Gopro運動攝影機體積小、好隱蔽的特點,特地藏放在手提包中,5年來在大臺北地區百貨、捷運站偷拍上千名女性的裙底風光,事後上網販售獲利382萬元。高雄地檢署日前北上成功逮人,在廖男電腦中發現大量分類詳細的不雅影像,訊後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向法院聲押獲准。

雄檢日前接獲民衆檢舉,Telegram有羣組招收每月300元的一般會員,每月1000元的VIP,內容均是廖男偷拍而來的不雅裙底風光,檢方獲報後,立即指派婦幼專組檢察官指揮高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辦。

專案小組12日持搜索票前往廖男位於臺北市士林區、桃園市桃園區住家搜索,發現上千名女子及未成年少女被偷拍的裙底影像,隨即查扣電腦2組、手機2支、Gopro攝影機2臺、隨身硬碟4臺等物,並拘提廖男到案。

檢方查出,廖男自2018年起帶着裝有Gopro攝影機的手提包,出沒臺北地區百貨、捷運站,靠近身穿短裙的成年女子,或身穿短裙制服的國高中女學生,錄影取得裙底風光後,再截圖分類,把縮圖上傳至Telegram色情羣組,引誘他人購買月費、欣賞偷拍影片獲利。

檢方審酌廖男長時間竊錄、販賣竊錄他人性影像,被害人數衆多,危害社會治安及被害人隱私安全甚鉅且有滅證可能,13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檢方初步清查發現,被害女子高達上千人,被告不法所得就現金匯款部分至少382萬餘元,詳細犯罪所得及被害人數仍在清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