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時間延長1小時? 中選會反對:勢必延後開票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本月1日審查《公職人員選罷法修正》相關草案。針對是否增列投票時間爲上午8時至下午5時,中選會在報告中持反對意見。根據報告內容,中選會擔憂延長投票時間,開票時間勢必亦將延後,對於選務作業造成不利之影響,建議不予修正。
爲了讓投票流程更友善,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日審查公職人員選罷法修正相關草案,提案包括要放寬身障選舉人得由家屬陪同投票,並得攜6歲以下幼兒一同進入投票所,以及建議增列投票時間爲上午8時至下午5時。
對於投票時間延長至下午5時,中選會報告指出,按現行選舉投票時間均定於上午8時至下午4時止,已爲大多數民衆所接受,由於我國公職人員選舉,投票所於投票完畢後,即改爲開票所,當衆遂張唱名開票,雖公開透明,惟較爲費時,加上103年起9種地方公職人員合併選舉,101年、105年、109年總統副總統及立法委員合併選舉,未來公民投票與選舉同日舉行投票成爲常態,如延長投票時間,開票時間勢必亦將延後,對於選務作業造成不利之影響,建議不予修正。
中選會代理主委陳朝建會前受訪則表示,投票時間延長一事需要審慎考慮,相關時間決定要經過委員會討論,依法處理;此外,他並承諾選務上經歷過去年1124後一定會調整與改進,爲了防止選務不宜的現象發生,目前方向是將每一所的投票人數下降,而投開票所部分會因應人數下降適度增加,也會尋覓較大的投開票所,並考慮將選務分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