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解套 最快明年修法
新竹縣露營區業者都希望政府訂定「露營區專法」,讓業者申請合法經營。(羅浚濱攝)
近年國內露營風氣盛行,卻有超過9成露營區業者違法,其中大多數卡在土地使用不合格。交通部觀光局指出,已邀集相關部會及各地方政府討論,交通部日前也將具體修法建議上報行政院,最快明年修法通過後,業者合法有望。
國內目前僅准許休閒農場內可設露營區,觀光局統計,全臺1981處露營區僅162處合法,合格比例不到1成,其中約7成露營場地即是因違反農牧、林業用地規範,「土地使用不合格」。
觀光局表示,「土地使用」是解套關鍵,觀光局多次邀集各部會單位與各縣市政府討論,已擬出具體修法建議,交通部11月6日也上報至行政院,若行政院認爲可行,將由內政部修《區域計劃法》,地方政府未來就有法源協助業者合法。
位於國土保安區、水質保護區的露營區,則維持禁止設置;民衆選擇不到露營區,而是到景色優美的地點野營,觀光局則呼籲,務必要注意地點是否爲公告禁止活動區域,例如有無位在水庫下游、敏感地質區、土石流禁戒區等,保護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