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豪哥不認帶毒卻願「承認轉讓」 法官怒轟:是要承認什麼

郭姓小模身上驗出9種毒品反應。(圖/翻攝自臉書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綽號土豪哥」的朱家龍犯下「W HOTEL郭姓小模命案」,昨(27)日出庭否認攜帶毒品,但又說表示願意承認「轉讓毒品」,對此法官直接開轟「你說沒帶又說願意承認轉讓,是要承認什麼?」讓土豪哥直接沉默。

本案發生於2015年底,郭女在12月4日參加土豪哥在W飯店的毒品趴,因爲不眠不休玩了3天,期間混用多種毒品,出現神智不清、胡言亂語、反覆脫衣、痙攣抽搐等異狀,但在場的土豪哥等人未即時將郭女送醫,僅找密醫前來打排毒針,最後郭女不治身亡。案發後檢警單位展開追查,並將土豪哥等人羈押、起訴。臺北地院去年6月底一審宣判,將土豪哥等人分別判刑10年半到4年2月不等刑期。

案經上訴,高等法院5月間二審宣判,高院認定土豪哥犯下《藥事法》「轉讓僞藥致人於死罪」,改判有期徒刑10年。同案被告則分別遭判刑10年6月到6年6月不等刑期。全案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審理後,部分撤銷,部分駁回上訴定讞。

▲W飯店命案,土豪哥朱家龍(右)、洪聖晏(左)。(圖/記者季相儒攝)

根據《聯合報》報導,土豪哥在庭上表示毒品是由鐵工廠小開蔡逸學酒店經紀洪聖晏以及王姓女子自己帶來,強調「房內的毒品都不是他提供或購買」,他僅負責訂房,會在現場是因朋友在那纔會回去。

不過法官根據土豪哥的陳述提出質疑,詢問爲什麼不承認攜帶毒品,卻又要承認「轉讓毒品」,對此土豪哥楞了一下,後來透露因爲12月4日下午5點前訂房的人是他,這段期間如果「轉讓」他願意承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