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購秒殺“假折扣”、6·18“假免單”…… 警惕“優惠價”背後的這些騙局
團購秒殺、免單拼手速……隨着網絡購物的興起,一些花樣繁多的優惠促銷手段層出不窮、令人眼花繚亂,然而,在熱鬧的購物狂歡中,一些不法商家通過虛構原價、誇大折扣、設置“限時秒殺”倒計時等方式欺騙誘導消費。3月14日至15日,江蘇多地法院通報的2024年消費者權益保護典型案例中,揭示了一些“假促銷”背後暗藏的騙局套路。
團購標22元線下僅賣9元,法院認定構成欺詐
2024年10月23日,小胡在某團App特價優惠團購中下單A小吃店的4只生煎包,下單頁面顯示零售價爲22.00元,減去限時秒殺優惠,最終以8.14元結算。第二天下午,小胡至A小吃店就餐,發現小吃店門市價生煎包定價爲9元/4只。據此小胡認爲,線上宣傳的折扣信息與門店實際售賣價格嚴重不符,其購買套餐中生煎包22元的價格子虛烏有,因此認爲小吃店存在虛假宣傳和價格欺詐行爲,要求賠償。小吃店辯稱,網絡平臺的價格系美團平臺制定的優惠打折信息與其無關,所以拒絕賠償。雙方協商未果,小胡投訴至市場監督管理局。經查,A小吃店於2024年10月在某團App上架秒殺活動,但未標明被比較價格的詳細信息,被比較價格高於上架前七日內的最低成交價格。同時,A小吃店自經營以來,從未以22元的價格銷售過4只生煎包,故該小吃店標明的被比較價格不真實,標示的原價爲虛假價格。據此,市場監管局認定A小吃店存在利用虛假價格誘騙消費者進行交易的行爲,對其進行了處罰。小胡訴至法院,要求A小吃店退還8.14元並賠償500元。
無錫市惠山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爲,通過虛假折價、減價或者價格比較等方式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應當認定爲價格欺詐行爲。小吃店在線上平臺虛構原價22元,再標註活動到手價8.15元,系價格欺詐行爲,應承擔三倍價款的懲罰性賠償責任,因本案三倍價款的賠償金額不足500元,A小吃店應向小胡賠償500元。後經調解,雙方就上述賠償達成了和解。
網絡團購中,商家往往以打折、減價的促銷手段吸引消費者進行交易。但以虛構原價再折價、減價的方式促銷商品,實際爲虛假折價、減價行爲,構成價格欺詐。該案例中,A小吃店虛構從未存在或從未有過交易記錄的原價後,再通過“限時秒殺”活動標註大幅優惠後的低價,利用消費者對摺扣的信任心理促成交易,其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中關於“不得利用虛假的或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與其進行交易”的規定,構成價格欺詐,需承擔三倍價款的懲罰性賠償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消費者有權主張三倍價款的懲罰性賠償,賠償金額不足五百元的按五百元計算。小胡實際支付的金額按三倍計算不足500元,法律對於消費者權益的傾斜保護旨在遏制商家的不誠信行爲,故應按照500元進行賠償。
法官提醒,商家在進行商品促銷時,應當誠實守信,如實標明商品價格信息,不得以虛假促銷手段誘導消費者;消費者在參與團購秒殺等促銷活動時,應當多比較、細甄別,警惕虛構原價、虛假優惠折扣等價格陷阱,避免衝動消費。
“免單”搶購搶個寂寞,商家虛假促銷三倍賠償
2022年6月,唐某看到某傢俱公司旗下網店的“6.18搶免單福袋”活動,事先諮詢商家確認了15日20:00前5名下單付款享免單優惠,金額上限20000元,所有商品均參與活動。活動當天,唐某以20:00:01的“神速”下單購買傢俱,並於20:00:14付款15407.50元,同時告知商家因家中裝修要遲延發貨。事後唐某向商家詢問免單名單,商家一直不公佈,其間還回復免單規則爲隨機5名,唐某隨即向當地相關部門投訴舉報。後相關部門對涉案店鋪作出罰款50000元的行政處罰,處罰事由爲涉案店鋪開展有獎銷售活動,實際上無該活動計劃和方案,且未進行後續開獎和兌獎。目前唐某的該筆訂單仍顯示爲“正在出庫”狀態。唐某訴至法院主張欺詐三倍賠償。
江陰市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爲,欺詐行爲不僅包括“積極的作爲”,即故意告知虛假情況,還包括“消極的不作爲”,即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條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某傢俱公司宣傳“搶免單福袋”有獎銷售活動吸引消費者下單付款,但未對該有獎銷售活動進行後續開獎和兌獎,實際上是以虛假的優惠促銷活動誘使消費者下單以獲取利益,根據《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爲處罰辦法》第六條、第十六條規定,某傢俱公司系以虛假的“有獎銷售”方式銷售商品,構成欺詐。唐某主張三倍賠償符合法律規定,予以支持。
當今社會,網購極大地改變了人們的購物方式和消費習慣,“雙十一”“6.18”更是引發了消費狂歡浪潮。然而,網購給消費者帶來優惠、便利的同時,也帶來了諸如虛假打折、虛構免單等層出不窮的消費陷阱。該案例旨在警示商家誠信經營,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作爲商家,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的原則與消費者進行交易,通過虛假手段吸引消費者下單獲利不是長久之計,不但損害自身利益,還會觸及法律底線。作爲消費者,在參與各平臺優惠促銷活動時務必擦亮雙眼、理性購物,認準正規平臺、證照齊全、經營時間長、信譽度高的商家,切勿盲目相信“一折秒殺”“限時免單”等活動,下單前仔細辨別商品的來源、功能及價格波動,警惕網上欺詐與虛假宣傳,如發現商家存在虛假宣傳行爲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團購卡券卻找不到店鋪覈銷,實際收款方要擔責
錢某在某直播平臺“YJ”直播間購買一張含20次私教課程的團購券,並在“YJ”線下門店覈銷該訂單。後“YJ”關閉全市所有門店,不再提供服務。錢某起訴要求退還全部預付款。審理中發現“YJ”主體複雜,存在使用多個主體經營的情況。經向某直播平臺發函確認,案涉訂單的實際結算商戶爲文體公司。
法院認爲,文體公司作爲實際收款方,與錢某成立服務合同關係。文體公司未能依約提供服務且關閉所有門店,負有向消費者退還預付款的法定義務。故判令解除錢某與文體公司間的服務合同,文體公司退還錢某全部服務費及相應利息。
通過直播間購買團購卡券後在線下門店覈銷使用,已成爲一種新興、優惠且便捷的消費模式。當團購卡券存在多個核銷主體時,消費者往往面臨維權推諉和賠償難獲的困境。該案通過調取訂單結算商戶信息,精準鎖定團購券的實際收款方,明確了實際責任主體。該案判決強化了電商平臺對商家信息的實質審查與披露責任,通過責任主體的穿透式審查,有力打擊了商家通過分散經營逃避債務的行爲。
新華日報·交匯點記者 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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