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文化與科技深度融合(創新談)

谷業凱

堅持創新驅動,加快發展新型文化企業、文化業態、文化消費模式,爲文化產業提質增效提供新動能

今年3月,習近平總書記在湖南考察時強調:“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機制,加快發展新型文化業態,形成更多新的文化產業增長點。”近年來,科學技術全面賦能文化產業,使得文化供給側和消費端發生深刻變革,一大批文化新業態、新產業、新場景應運而生。

在三星堆博物館,3號坑出土的頂尊跪坐人像與8號坑出土的青銅神獸,通過三維掃描技術“拼對”成功,歷經3000多年,2件跨坑文物再度組合爲一體的大型青銅藝術品;沉浸式展覽和演藝在各地蓬勃發展,人工智能創作方興未艾,虛擬歌手、虛擬導遊改變着人們的欣賞習慣和旅遊方式……文化與科技的深度融合,既爲科技產品注入文化內涵,又使文化資源獲得創造性轉化。“科技賦能、文化出圈”,不僅豐富了人們的精神生活,也深刻改變着文化生產、傳播和消費方式,推動着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

文化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的靈魂,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歷史上,文化領域的發展變革與科技進步息息相關。造紙術和印刷術的發明,爲文學提供了物質載體與傳播媒介,催生了圖書出版業;電氣技術使得記錄影像和聲音成爲可能,帶動廣播、電影、電視等的發展。在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加快孕育的今天,科技進步對文化創新的驅動作用日益顯著,人工智能、5G、區塊鏈等新技術得到普及應用,極大地激發文化創新創造活力,爲文化繁榮發展提供了新的載體和機遇。

文化和科技融合,催生了新的文化業態,有力延伸了文化產業鏈。比如,網絡文學、短視頻等,都是以數字技術和互聯網爲依託形成的文化新業態;“雲上展館”“數字景區”打破了參觀遊覽的時空限制,拓展了受衆覆蓋面,實現了傳統文化業態的迭代升級;大數據、人工智能大幅縮短文化產品製作分發週期……文化和科技融合所產生的效能,已成爲培育經濟增長點的有力突破口、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新引擎”。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2023年,我國文化新業態特徵較爲明顯的16個行業小類實現營業收入52395億元,比上年增長15.3%,快於全部規模以上文化企業7.1個百分點。

文化和科技融合,也帶來文化傳播和受衆接受方式的改變,促使文化消費方式發生深刻變化。與傳統文化消費的單向性不同,如今文化消費的互動性和社交屬性更加明顯。消費者追求的不再是一個單一的文化產品,而是能給其帶來情感附加值、豐富體驗感的消費方式。例如,互動短視頻、互動小說等文化產品受到歡迎,沉浸式藝術給觀衆帶來身臨其境的體驗,人們在互聯網上記錄生活、展示技藝、分享經驗。在文化和科技互相融合的過程中,文化產品形態日益豐富,消費趨向個性化,大衆文化創新創造的活力得到充分激發,新的商業模式也層出不窮,形成了供需兩側的良性互動。

但也要看到,新技術、新手段雖然是催生文化新業態的重要動力,文化產業發展從源頭上仍需堅持“內容爲王”。文化和科技融合,歸根結底要落實到內容生產的優化創新上。技術只有和優質文化內容供給相結合,才能產生持久的生命力。在內容和技術雙重賦能的基礎上,還要注重營造良好的文化產業創新環境,培育能夠將文化與科技有機結合的領軍企業、高端人才,重視知識產權保護,調動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形成共同促進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合力。

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也將給文化產業發展帶來澎湃活力。面向未來,堅持創新驅動,加快發展新型文化企業、文化業態、文化消費模式,爲文化產業提質增效提供新動能,實現文化與科技雙向奔赴、共同出彩。

《 人民日報 》( 2024年04月22日 19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