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好生活》薪資所得須扣除自提勞退
勞保局表示,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條第3項規定,勞工在每月工資6%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的金額,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所得課稅。因此,事業單位申報「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時,應將勞工於年度內自願提繳金額,正確填報於「依勞退條例自願提繳之金額」欄位,且給付總額欄位須全數扣除該自願提繳金額。
勞保局舉例說明,如2023年度勞工每月工資總額爲4.3萬元(提繳工資歸級爲4萬3900元),年終獎金2個月,全年薪資所得爲60.2萬元(4.3萬元×14個月),另當年度每月自願提繳6%退休金,2023年度扣繳憑單「依勞退條例自願提繳之金額」欄位應填報3萬1608元(4萬3900元×6%×12個月),給付總額欄位應報57萬392元(60.2萬元-3萬1608元)。
勞保局提醒勞工朋友,爲維護自身權益,如在112年度內有個人自願提繳退休金,在明年報稅時,務必再次確認自願提繳金額是否已自當年度個人薪資所得總額中全數扣除,如發現有未扣除或金額有誤,請儘速洽事業單位向各所轄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申請更正,以免多繳稅款。
勞動部提醒,勞工如有自願提繳退休金意願,可向僱主表示,透過僱主向勞工保險局申報,並可由僱主代爲向勞工保險局繳納自提金額,快速又便利。勞工平時亦可透過自然人憑證、勞動保障卡、健保卡卡號及設籍戶口名簿戶號、至各地辦事處臨櫃查詢等方式,查詢勞工退休金提繳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