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廣電動機車祭優惠 花蓮最高2萬2800補助
花蓮縣府推動電動機車,今年持續進行購車補助。圖爲縣府年初配發177輛公務電動機車給基層村裡長使用,爲環境低碳盡心力。(本報資料照片)
花蓮縣政府持續推廣民衆使用電動機車,並祭多項優惠措施,決定今年補助1000輛電動機車,每輛補助1萬元;民衆若換購電動機車,可獲各項補助,包括花東基金加碼、經濟部工業局及花蓮縣環保局等,最高可獲2萬2800元補助,提高民衆更換電動車意願。
花蓮縣環保局表示,提升空氣品質,花蓮縣政府爭取花東基金換購電動機車補助申請,今年補助1000輛電動機車,每輛補助1萬元;並統計出2020至2023年每年補助1000輛電動機車,共補助4000輛。
環保局也針對2007年6月以前出廠的老舊燃油機車,由環保署每輛機車提供2000元補助及300元回收獎勵;依據「淘汰老舊機車換購電動機車溫室氣體減量獎勵辦法」,民衆可選擇由環保署的每輛1000元或竹科管理局每輛1500元收購汰舊換購電動機車,竹科管理局分2年收購10萬輛,名額用完爲止。
環保局表示,爲了方便民衆及遊客騎乘電動機車,現階段花蓮縣共設有173座電動車充電站,以及106座電池交換站,未來仍會積極打造低污染交通工具使用環境,佈設充電網絡,以期提升騎乘電動機車電力補給便利性,建構花蓮低污染交通運具優質環境,潔淨空氣品質。
此外,花蓮縣政府今年訂定低碳轉型評估指標,盤點現有公務車,逐步汰換合適的電動車,目標是在2030年達到公務車及新能源機車佔新售車比例35%。今年就將177位村裡長改發每人1輛電動機車作爲公務車,盼共同爲低碳盡心力。